偷超商1瓶金门高粱酒 无业男判有期徒刑2月
在超商偷走1瓶金门高粱酒,无业男子被判有期徒刑2月。(图:shutterstock/达志)
台北市一名无业的杨姓男子,在超商内偷走一瓶金门高粱,并装进黑色提袋带走。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依窃盗罪判处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指出,杨男在统一超商万光门市内,徒手窃取货架上价值500元的金门高粱酒38度(容量:0.6L)1瓶得手,并藏放在随身的黑色提袋内,未结帐即迳行离去。
之后,杨姓女店长发现店内物品短少,经调阅监视器录影画面并报警处理。检察官调查后,杨男坦承犯行,因此依法起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判决指出,爰以行为人责任为基础,审酌杨男不思循正途赚取所需,恣意窃取他人财物,侵害他人财产法益,所为应予非难,兼衡其素行、犯罪之动机、目的、手段、所窃得财物之数量及价值,自述国中毕业之智识程度,目前无业而经济勉持之生活状况,及其于犯后坦承犯行,但迄未将财物返还被害人或赔偿被害人所受损害之犯后态度等一切情状,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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