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犯案归还「使用窃盗」不起诉 车主轰:怂恿犯罪
偷车犯案竟然获判无罪!彰化一名男子偷停放在骑楼的机车,再骑着赃车到牙医诊所或早餐店偷钱,每次犯案后都会把机车物归原主,停放在原地;车主发现机车不见报案,警察埋伏抓人,当场将嫌犯以窃盗罪移送。但检方却不起诉处分,理由是男子只是「使用窃盗」,也就说男子只是使用机车,没有偷窃占为己有,让车主气的大骂,车子都被骑走了还不算偷,根本就是恐龙检察官。
男子头戴安全帽,机车骑上骑楼才刚停好下车,立刻遭两名埋伏警察一前一后包抄压制在地上。其实他不是车主,摩托车是偷来的,监视器拍到,嫌犯在骑楼徘徊,寻找旧机车下手,怕被发现他还假装打电话,先偷挂在机车上的安全帽,再选定另一台下手,钥匙孔破坏不了就换下一个目标,终于如愿得手。
警方表示,嫌犯还锁定有名的豆浆店,去店内收银台窃取财物。嫌犯骑着偷来的机车四处犯案,牙医诊所还有早餐店的收入都被他偷光,犯案后他骑赃车回去停放,遭警方以现行犯逮捕,依窃盗罪移送;但检察官却不起诉处分,车主气得痛骂:「他就是说他只是借使用而已,那假如说我也去杀人家,那是不是使用杀人,这样算对吗?」
▲偷车归还,检方以「使用窃盗」不起诉。(图/东森新闻)
起诉书上写着:被告以自备钥匙骑走被害人机车,事后均能于数个小时内将被害人机车骑回原先停放处停放,难认其主观上有为自己不法所有意图,检方引用「使用窃盗」不构成刑法的窃盗罪,因此做出不起诉处分。所谓的「使用窃盗」就是指男子骑走机车,只是使用没有偷窃。
但摩托车不见是事实,车主说:「相当不符合逻辑,这样有点在怂恿大家赶快去作案,去使用去偷这样。」摩托车三番两次被偷窃贼都没事,原来检方办案还分阶段,前半段偷车归还不起诉,后半段偷店家窃盗罪成立,民众骂恐龙检察官助长有心人钻漏洞,要是骑车犯大案车主难道只能自认活该倒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