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人夫不想赔元配40万 小三把2间房抵押给哥哥躲债…多背2条罪
▲陈姓小三不愿依法院判决赔偿元配40万元,把房子设定假抵押给哥哥,因此多吃上毁损债权等2罪。(示意图/取自pakutaso)
陈姓小三遭婚外情对象的妻子提告,被法院判决要赔偿40万元,陈女不甘心,竟把名下2间还在贷款中的房子,都设定第二顺位抵押给亲哥哥,辩称当初房子是哥哥买的,不能随便变卖,但是台北地检署传唤经手处理的代书作证,证实房子明明都是陈女自己买的,检察官12日依毁害债权、使公务员登载不实2罪起诉陈女。
根据法院判决,50多岁的陈女原本在卡拉OK店担任服务生,2011年间,开始和常到店里消费的吴姓已婚男子交往,2人时常在陈女休假时,在家中或去饭店开房间发生性关系,后来2人因为发生金钱纠纷,短暂分手,2014年到2015年又再次交往。
▲陈女始终否认偷吃有妇之夫,但法官根据男方以及男方的同事证词,认定陈女介入婚姻。(示意图/翻摄自pixabay)
吴妻得知后,向陈女提告求偿,法院根据吴男同事的证词,认为陈女和有妇之夫的亲密交往行为,已经侵害吴妻的配偶权益,要赔偿40万元,吴妻拿着法院判决准备对陈女名下财产进行假执行时,发现陈女早一步,将名下2间各有银行第一顺位贷款的房子,全都设定了第2顺位300万元抵押给陈女哥哥。
陈女辩称房子都是哥哥买的,只是借名登记在她那里,因为后来哥哥出国,担心她乱卖房子,所以设定抵押,检察官首次调查后认为理由可信,处分不起诉,经高检再议发回,检察官再传唤当初经手相关抵押设定的代书等证人,都证称房子是陈女自己购买,检察官因此认定陈女为了不想赔元配钱,捏造虚伪的假债务关系设定抵押,涉嫌毁害陈女债权以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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