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吃小王每周爱爱致怀胎6周流产 流产3周后又做
▲新北市张姓女子偷吃小王致流产,丈夫起诉获赔70万。(图/视觉中国)
新北市张姓女子与公司陈姓男同事外遇,两人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初,扣除年节与流产住院,期间几乎每周上摩铁床战,甚至张女怀孕6周还因此流产,流产3周后又上摩铁床战。事发后张女丈夫起诉求偿,高院二审审理后,判决小王必须赔偿70万元,并要在4大报上登报道歉。可上诉。
判决指出,张女2012年底与丈夫结婚后,育有一女。不过婚后2年,张女与公司的陈姓男同事外遇,两人自2014年12月11日起,即至宜兰地区的摩铁床战。两人爱的浓烈,而后每周同一时间,都到林口地区的摩铁,开房床战。其中在2015年1月底时,更是连两天激战,张女也在同一时间怀孕。
但张女受孕后没有感觉,仍两度与小王开房床战。其中2015年3月9日开房后,张女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后才知道已经怀孕6周的胚胎,因未妥善照顾、发育不全,3月15日进行人工流产手术。但张女在手术后3周,4月9日又与小王开房床战,这次遭丈夫发现,外遇事件因此爆发。
丈夫与小王签署协议书,约定不得往来,否则就接受法律制裁并登报道歉。但张女仍持续以电子邮件、通讯软体与小王勾勾缠,丈夫5月底发现后,愤而提出民刑事诉讼。刑事部分,张女与小王分别被以「妨害家庭罪」判刑6月定谳。民事部分,丈夫认为妻子流产,让他与其未出生小孩天人永隔,承受丧子悲痛;再加上小王未顾及张女流产应休养身体及道德感情,仅逞一己之私而持续与张女通奸,导致自己遭逢重大打击、罹患忧郁症,因此向小王求偿100万元并登报道歉。
一审判小王赔偿20万元并登报道歉。案经上诉,高院审理时,小王辩称家有妻子、在学2子与年近80的失智老母需要奉养,无力赔偿。但高院根据刑事有罪确定判决,认定小王确实侵害丈夫的配偶权,必须依照协议书内容赔偿。经过计算双方资力后,改判决小王必须赔偿70万元,另也需于4大报社会版上,刊登道歉启事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