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大生坏坏影片 男友3年后上传「瞎掰被流出」再PO正面照
台中郑姓男子与女大生小玲(化名)先前是男女朋友,2016年间他趁着对方不注意,偷偷用手机拍下两人的性爱过程,接着上传到网路论坛,不仅公开影片内容,还贴出两张女方的正面照片以及就读学校、姓名等个人资料,反而害自己一次触犯两罪,被台中地院法官判处7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21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小玲直到3年后学长告知,才知道自己被男友偷拍。(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提到,郑男2016年间与小玲仍是男女朋友关系,某一天相约在女方的居所发生性关系,他却在没有获得同意的情况下,偷偷用具备摄影功能的手机录下性爱过程,将身体隐私部位拍得一清二楚。
事隔3年,郑男将影片上传至知名网路论坛,并以「无码,台湾本土XX大学女生跟男友激情偷拍遭流出」为题,不仅公开影片内容,还贴出小玲的正面照片两张,同时写出对方就读的学校校名、姓名等个人资料,供不特定多数人观览。小玲直到学长转告,才知道自己遭人偷拍,气得马上前往警局报案。
▲郑男不仅用手机偷拍性爱过程,还公开小玲的正面照。(示意图/记者孙于珊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由于郑男到案后对上述行为皆坦承不讳,台中地院法官认为,虽然这些行为对小玲造成严重的精神损害,并留下难以抹灭的伤害,但他犯后始终坦承犯行,也积极表明愿意弥补女方,可见尚有悔意。
法官接着说,小玲拒绝原谅郑男,双方至今仍未达成和解,考量到男方仅高中毕业,目前仍在待业中,平时依靠母亲的身障津贴补助生活开销,最后依窃录非公开活动罪判处3月、非法利用个人资料罪判处5月,合并应执行刑期为7月,得易科罚金21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