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大陆反垄断可借鉴欧盟

报载茅台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将被大陆发改委合计罚款4.49亿元人民币老百姓担心大陆的反垄断法律,由于操作性不强,没有处罚垄断巨头先例,最后难免虎头蛇尾,不了了之。

这种担心并非全无道理可言。发改委曾在2011年11月高调中国电信中国联通涉嫌价格垄断案展开调查声称要进行十亿元巨额罚单。但迄今未有任何结果。可以预见的是,距离真正对茅台和五粮液两家企业实施处罚,仍充满变数

在反价格垄断方面,欧盟让垄断巨头「摊上大事」的做法,很有借鉴价值。2011年初,西班牙政府反垄断监察机构国家竞争委员会宣布,对法国欧莱雅公司美国宝洁公司等多家化妆品制造商处以共5000万欧元罚款。

欧盟在反价格垄断上,还非常注重整改。比如2007年,欧盟除要求微软支付4.97亿欧元的罚款外,还要求其两项整改措施,即推出不带自身媒体播放器的Windows操作系统版本和向服务器软体行业竞争对手开放兼容技术信息。这个判决更是对大陆有很大的启示意义,因为「以罚代管,打了不罚,罚了不打」早已成为执法部门惯用的执法手段,而欧盟委员会对微软「连罚再打」,不仅让他掏钱,而且还让他整改,终于使财大气粗的微软「服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