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禁酒办的法制缺陷

河南省商丘宁陵县政府挂了一块牌子,写着「宁陵县禁止午间饮酒办公室」,网民上传后,引来上万次转发和评论。商丘市委宣传部官方微博回复称,禁酒办是一个临时机构,未增加人员编制,并坚称「机构办事群众认可」。

这种某地领导一时出主意,打声招呼便诞生的临时机构,真还不是宁陵县的「原创」。就在其上级机构,商丘市也有禁酒办,其下属永城市虞城县夏邑县等地都设有禁酒办的分支机搆。早在几年前山东曲阜市便成立了「马上就办办公室」,要说谁跟谁学恐难分清。

这样的机构之所以引发网友广泛诟病,是因为它是机构膨胀、官员冗员办事效率低下的真实投影。它不但造成了行政成本高企,而且减损着政府的公信力。若照此想法推演下去,是不是还需设立诸如禁止早间饮酒办、禁止晚间饮酒办、禁止公车私用办、节假日突击检查办呢?

显然这是不现实的,也很荒唐。这自然让我联想到深圳东莞等地推行的大部门制的行政机构改革,一些局机关,竟然「冒出」了14个副局长。这让人发现,这样的改革步子迈动得有些犹豫,改革的本身并未上升至法规层面法制跟进的步子并未出现。当前,我们需要全面反思机构改革、干部冗员的问题,应尽快形成一股裁减官员的法制合力,要通过法规规范官员「能上也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