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型保单办到自己大赔 台寿遭重罚300万

(台湾人寿因投资型保单被罚300万元。图/本报资料照片)

寿险公司办理投资型保单申购、赎回,办到自己大赔,金管会26日公告台湾人寿在办理投资型保单上,系统无法有效计算帐户价值,改由人工操作,造成帐面损失由公司吸收,金额颇大,再加上电访时发现不当话术销售却草草结案、未向客户说明汇率风险、重大作业风险未如期通报金管会等共六大缺失,被罚300万元及三项纠正。

同时,台湾人寿是由大都会人寿、宏利人寿台湾分公司及旧台湾人寿三家公司组成,有三套资讯系统,在承办投资型保单时,会有二套系统月底结帐计算值不一致情况,台寿又是由公司自行吸收,产生财报上数字不一致,这部分台寿正积极建构全新资讯系统,要一次性更换升级。

台寿今年5月及8月已各被罚120万元及180万元,被停二张利变保单,还有7月因核保疏失的一次纠正,今年已有五张罚单,罚锾累计600万元,暂列今年第三大苦主,第一大是中国人寿的1,025万元,第二大是新光人寿的700万元。

保险局公布台寿被金检发现投资型保单的六大缺失,一是办理投资型保单作业,没有依保单条款约定日期的净值及汇率办理投资标的转换、系统未建立有效控管机制,而是用人工计算,导致未依保单条款办理投资标的赎回、扣抵及停效、及死亡给付对保单帐户价值准备金比率未符合最低死亡门槛比率规范的情况,造成公司帐面亏损金额不小,这部分被重罚180万元。

二是办理投资型保单电访作业时,没有将保本、类似储蓄险及没有风险等招揽投资型保险的不当话术,纳入电访疑虑态样妥适处理,且电访员得知业务员有不当招揽话术,未照会通路确实告知保户相关风险,仅回复「保单连结基金6年后就结束」、「保单连结基金,波动较小」等内容,就结案,电访作业流于形式,且未就汇率风险承受能力询问要保人,不利保户了解投资型保单风险。

另外,对于银行通路的管理,有申诉案件处理未确实查明原因、并列入追踪控管及未统计电访过程不当招揽相关态样的情事,这部分罚60万元。

三是办理投资型保单发生作业风险事件,有延迟申报金管会重大偶发事件,罚60万元。

四是办理投资型保单招揽及核保的适合度作业,投资属性分析问卷设计内容,将银行存款经验视为有购买金融商品经验,且分数配置比重偏向保户投资经验,对客户财力状况及风险承担能力的评分较显不足及问项内容定义不明确,这部分给予纠正。

五是销售投资型保单时,有业务员未规划适合客户需求的商品、核保人员未确实办理核保,及系统未设置相关检核控管机制,导致保险费扣除相关费用后即无剩余金额可供投资且于短期内即停效的情况,也是被纠正。

六是台寿办理专设帐簿投资标的的月底评价作业,因二套系统对净值采用的日期设定不同,导致同一标的的月底净值有二种价格,造成专设帐簿投资部位评价入帐金额不一致,亦被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