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袭行政院遭殴自诉马英九等杀人罪被驳 高院撤销发回
▲高院撤销后,台北地院必须重新审酌马英九是否涉嫌杀人未遂。(图/记者黄克翔摄)
太阳花学运期间,抗议民众在5年前的3月23日晚间突袭行政院,政府之后动用优势警力驱逐,爆发流血冲突。被驱离的民众对前总统马英九、前行政院长江宜桦等人自诉杀人未遂罪,但一审台北地院裁定驳回自诉。民众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审理后,撤销台北地院驳回的裁定,发回更裁。
当年学运于3月18日占领立法院开始,群众并于3月23日突袭行政院,当时侦办的台北地检署一口气起诉当时的学运领袖林飞帆、陈为廷、现任立委黄国昌等132名被告。而政权移转后,民进党撤回对大部分被告的告诉,但非告诉乃论罪的妨害公务、毁损公物等罪被告,无法撤回,由法院进行审判。而323突袭行政院案一审判决11名被告有罪,其中3人犯「毁损公物罪」,8人犯下「妨害公务罪」,分别处3到5个月的刑期,均可易科罚金。
而突袭行政院行动中,有不少民众被打到头破血流,在义务律师团的协助下,共有23人提出自诉,控告前总统总统马英九、前行政院长江宜桦、前警政署长王卓钧、前中正一分局长方仰宁等4人,涉嫌杀人未遂罪。当时包含太阳花爷爷周荣宗,还亲自坐轮椅到北院起诉。
一审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马英九等4人要求警方柔性劝导不成才依法驱离,最后北院以罪证不足为由,不经审判,直接裁定驳回自诉。周荣宗已经过世,诉讼由女儿承接,而周女等人抗告二审高等法院,高院29日撤销北院驳回的裁定,发回更裁。
高院指出,北院采用台北市警局的「0323侵入行政院」检讨报告,来认定本案事实,但这份报告到底是如何采证做成?有违反自诉采证程序之虞。此外,北院认定37人受伤仅是被害人单方面指述,根本没有进行客观的调查,程序有疏漏。另外本案中警员执法是否合法有据?有无逾越职权?违反比例原则?北院均未详查,因此高院认为北院驳回的裁定违法,撤销发回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