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汽燃费应加附利息

李福生

交通部被爆超收逾218万车主汽车燃料使用费长达29年,合计逾11亿!对此,交通部表示,七月起将会把超收的钱退还民众

本质上,政府单位向民众所收取的各项费用都是经过精算的,讵料,爆出超收汽车燃料使用费情事时间持续长达29年,而且在14任历任部长期间,汽燃费收费标准经过多次修改均未发现有误,真是令人匪夷所思,此令人想起先前中油超收民众数亿元空污费事件,究竟政府还有多少超收的费用仍待揭露呢?而行政官僚系统何以酣睡、麻木至此?

所幸,此次超收汽车燃料使用费情事与之前的中油空污费事件,都是由民众举发的,看来无论政府是「有意」或「无意」想从民众身上超收不应该的费用,最终,仍是会被热心的民众发现,这时候,不仅曝露出政府相关单位的疏失,同时,民众对于政府相关单位的收费信任也会一点一滴的流失。

由此次交通部超收汽车燃料使用费情事看来,民众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此种自力救济,能详细算出政府单位从人民身上拿走多少超收的费用款项,是最真实与可靠的,因为,要靠政府自行发现超收的款项退还于民,实乃天方夜谭。

当然,这笔庞大的超收费用是一定要退还给当事人的,除此,因超收费用所生之利息,政府单位理应一并偿还当事人,毕竟,这是政府的过失,该对无辜的民众有合理的弥补,以符公平正义原则

作者李福生,现居彰化县鹿港镇,自由撰稿人。本文言论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