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持职灾门诊单就医 可减免医疗费
劳工投保「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工作期间遭遇职业伤病的时候,依情况可请领医疗、伤病、失能、死亡及失踪5种保险给付,其中「医疗给付」是给予劳工受雇期间,因为工作或上下班通勤发生职业伤病而就医的费用。
劳动部劳工保险局说明,劳工可持所属投保单位填发职业伤病门诊单或住院申请书到医疗院所就诊,即可减免健保规定的部分负担医疗费用,以及享有住院膳食费30日内补助,减少就医负担。
劳保局举例,小葵在餐厅担任厨师,上班途中发生车祸致左膝撕裂伤,就视为职业伤害,前往医院急诊,原本用健保身分就医需自付1000元,包含挂号费250元、部分负担750元,如果持职业伤病门诊单就医,可直接减免部分负担750元,仅需自付250元挂号费。
劳保局提醒,如果事出紧急,无法即时取得医疗书单,可先以健保身分看诊,在就医日起10日内或出院前,持医疗书单、医疗费用收据正本、健保卡,前往原就医的医疗院所办理退费,如果超过10日无法到医疗院所办理退费,仍可在6个月内,向劳保局申请核退自垫医疗费用,假设治疗期间需较长者则是5年内,确保职灾医疗权益不受影响。
此外,劳保局补充,如果职业伤病经医师认定有医疗需要,选用《全民健保法》第45条第1项所定的自付差额特殊材料品项,并自垫自付差额者,例如劳工因车祸骨折,需要使用加长型髓内钉,也可一并申请核退该差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