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好生活》无照通勤 发生事故无法领职灾给付

社会新鲜人小明某日骑机车前往公司上班,因为途中发生车祸受伤,向劳保局申请伤病给付,经劳保局审查,发现小明没有驾驶执照,决定不通过他的申请,小明申请劳工保险争议审议,解释有通过机车驾照考试,因临时有要事,未缴费领照便先行离开,考试及格应视同领有机车驾照。

劳动部表示,经劳工保险争议审议会审查,小明发生事故当日骑乘「普通重型机车」,却没有「普通重型机车」驾照,依照「劳工职业灾害保险职业伤病审查准则」,未领有驾驶车种的驾驶执照驾车,不得视为职业伤害,因此核定不给付,没有违法或不当,审议会最后驳回了小明的申请。

劳动部解释,因为劳工往返日常居住所、劳动场域之间的历程,本身就与工作紧密相连,所以通勤途中遭遇事故发生的伤害,也被视为职业伤害,但如果劳工本身有重大交通违规情事,或往返途中有非日常生活必需的私人行为,便不属于劳工职业灾害保险的保障范围。

劳动部提醒,为审议劳工保险、就业保险及劳工职业灾害保险争议事项,设有争议审议的行政救济制度,民众若对于劳保局有关上述保险核定事项不服,认为自身的权利或利益受有损害,可以填具「劳工保险、就业保险、劳工职业灾害保险争议事项审议申请书」,向劳动部申请争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