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女教師命案/五度判死改判無期…被告逃死 法官心證能否服人?
高雄男子刘志明十年前涉持铁锤杀死素昧平生的退休女教师,五度判死,最终更四审逃过死刑。本报资料照片/记者翻摄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日上午,曾获「师铎奖」的退休女教师陈月妹,一如往常驾车到高雄左营哈啰市场买菜,当提着菜上车之际,男子刘志明突然上前将她敲昏推入车内,企图劫车代步;不过,刘志明没想到汽车设有电门暗锁,气愤无法启动汽车又见陈女仍有气息,再持铁锤猛敲陈女头部十三下致死。
刘志明行凶后,将陈女拖到后座、塞在脚踏板处,强盗她皮包内两千元逃逸。当晚,陈女被寻获时已气绝多时。
高雄市警方在案发第四天逮捕当年卅八岁的刘志明,他承认杀害女教师,辩称想劫车代步到凤山找分手女友谈判,因车子发不动而气愤,又在酒精作祟才持铁锤敲击女老师头部,没有杀人或强盗财物犯意。不过,一审法院认为他手段凶残无教化迁善可能,判处死刑。
高雄高分院二审到更三审合议庭均依高雄荣总及凯旋医院鉴定,认为刘志明并无情感性精神疾病,十五年内暴力再犯率百分之五十二,难有教化合理期待;案发全程卅六分钟几乎都在车内,还懂得关闭行车记录器,思考判断及行动能力显未因酒精影响,维持死刑判决。
家属闻改判「我快爆炸了」
更三审判决指出,刘志明曾于审判中自行求处极刑,数次以书信请求被害人家属谅解,但他开庭时抠指甲、摇脚、嘴角微笑被认为没有确实忏悔,加上再犯评估为高危险等级,科处无期徒刑显不足以评价其凶恶犯罪之罪责而违背正义,有永久与世隔离必要。不过,法官论述却被更四审推翻,改判无期徒刑。
「我快爆炸了…」陈女丈夫张介能得知改判,表达愤怒与不满。他说,法官认为被告属随机、偶发性犯案而非计划性犯罪,不符公正公约情节最重大之罪,且屏安医院鉴定被告有反社会行为却非持续且反复行为样态,只要保护因子大于危险因子,再犯率就会降低,不排除有更生改善可能性…「根本是先射箭再画靶,法官拚命替被告寻找可以不判死刑的理由」。
一名资深司法官指出,最高法院聚焦于判死刑是否适当,发回理由多次聚焦于二千元有无遭抢的证据力,可见法官不愿判死的心证早已确立,判决结果可想而知。
采访当天是母亲节,提到爱妻的回忆,张介能频频拭泪。记者张议晨/摄影
资深检:何谓最严重之罪?
「一、二审判死刑,最后无期徒刑确定,或一审判死、二审改判无期到定谳,五年内大概有近十件。」一名资深检察官直言,终审法官拚命找理由不判死,与废死的政治氛围有关。他说,联合国「两公约」国内法化,不是犯「最严重之罪」不得判死,但伤多少性命或哪种犯行才算「最严重」,由法官衡酌。
另名检察官指出,情节最重大之罪必须直接故意杀人且有计划性,纵火烧死六人的汤景华被认定间接故意杀人而改判无期徒刑定谳;他说,近年判死发回、改判案例,除聚焦是否符合情节重大之罪,也调查被告精神状况、家庭背景判断是否可教化。
男子李鸿渊持枪闯进南投康建生技公司报复,造成四员工死亡、负责人赖敏男重伤,一、二审认定被告以「行刑式手法」杀人而判死刑;最高法院先对一个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定谳,其他三个死刑则待宪法法庭判决死刑违宪与否再审结。男子陈宏嘉二○一九年在台中租屋处掐死同居女友、将两名年仅十个月大的双胞胎儿子丢进洗衣机闷死,他二度被判死,最高法院认为二审未审酌其诚挚表达忏悔的犯后态度,发回更审。死者家属曾带着三名死者遗照出庭请求法官判死,但更一审认为陈面对多重压力才犯案,且已汇款三百多万、有补偿被害人悔悟之心,六月改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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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谈死刑「加害者负责」
「时间不会冲淡悲伤,对被害者家属而言,死刑是正义的伸张。」高父说,八成台湾民众支持死刑,政府却蛮干无理,无论凶手多么罪恶满盈也不判死,找尽各种理由帮忙脱罪,放火烧死六人、九人不判死,假释犯再杀人也不判死,「死刑攸关社会大众安全与福祉,不是政治人物作秀工具。」
「死刑不是为了报复,而是让加害者负起责任,也让社会警惕不犯罪。」十年仍未走出丧妻之痛的张介能希望大法官不要完全忽视被害一方的声音。
退休女教师陈月妹与丈夫张介能合照。记者刘学圣/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