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司机要求陪看夜景硬上女大生 瞎辩得「菜花」无法性侵
UBER司机要求陪看夜景对女大生强制性交得逞,法官判7年6月,可上诉。(示意图/达志影像)
中市曾姓UBER司机前年9月间凌晨载1名外籍女大生回宿舍途中,要求「陪看夜景」,女大生拒绝后又担心无法返校勉强答应,曾男载她到人烟稀少的大肚山顶,强制性交得逞后,才载回校。曾男否认强制性交,辩护律师称他患「菜花」,疼痛无法自慰及性交。一审法官函询医院,认定「不影响」,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7年6月,可上诉。
外籍女大生在2021年9月15日凌晨1时许,在中市西区以UBER平台呼叫计程车要返回学校宿舍,司机曾男搭讪攀谈,行经大肚山附近,还多次询问她是否上山看过夜景,「可以陪我一下吗?」,「只有大概5分钟时间」。
女大生拒绝后,又担心无法返校而勉强答应,曾男驱车至大肚山顶,在昏暗无人处停车,下车赏夜景,返车时要求女大生坐副驾驶座。
岂料,女大生上车后,曾男即现狼形,自驾驶座强行跨坐她身上猥亵及指奸,女大生脚踢反击,曾男将她抱摔到后座猥亵、自慰,她大喊「不要,要回去了」,曾男才开车将她送抵校门,向警卫要求让他开车进校送到宿舍遭拒,让她在校门口下车后离去。
女大生打电话向男友哭诉,返宿舍后洗澡,案经男友报警。女大生案发后验伤,在右耳采集检体与曾男DNA型别相符,但下体未检出曾的DNA。
曾男坦承当天载客,但否认强制性交。委任律师辩护指称,曾未限制女大生行动自由及使用手机,质疑她未打电话求救,且车内狭窄,没空间如她证述被摔到后座等情节,并拿出诊断证明指称,曾男在案发时罹患尖圭湿疣(俗称「菜花」),疼痛不适,无法自慰及性交。
法官审酌女大生娇小、曾男身材中等,车内空间符合女大生所述案情,经函询曾就诊的医院及诊所,相关回函认为,病灶面积不大,冷冻治疗的疼痛感应1天内消失,案发时已隔1个月,应无不适感;不影响患者自慰及性交。
法官以曾男利用驾驶供公众或不特定人运输之交通工具机会,对女乘客强制性交,犯后否认犯行,未与被害人和解及赔偿损失,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判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