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普利制药未按期披露财报被公开谴责
中新经纬11月26日电 因未按期披露财报,普利制药、董事长范敏华、财务总监罗佟凝被深交所公开谴责,董秘周茂等被通报批评。
深交所网站26日披露的纪律处分决定显示,经查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制药”)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按期披露年度报告
普利制药未在2024年4月30日前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二、未按期披露季度报告
普利制药未在2024年4月30日前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普利制药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6.1.1条和第6.1.2条第一款的规定。
普利制药董事长兼总经理范敏华,董事、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罗佟凝,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对普利制药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普利制药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周茂,董事JIAO SHUGE,独立董事陈亚东、樊德珠,时任独立董事潘磊,监事丁雨、王基平、谢慧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4.2.2条、第5.1.2条的规定,对普利制药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月修订)》第12.4条、第12.6条的规定,上个班坏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范敏华,董事、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罗佟凝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三、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周茂,董事JIAO SHUGE,独立董事陈亚东、樊德珠,时任独立董事潘磊,监事丁雨、王基平、谢慧芳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开资料显示,普利制药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专业从事药物研发、注册、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地氯雷他定片、地氯雷他定干混悬剂、双氯芬酸钠肠溶缓释胶囊、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磷酸奥司他韦胶囊、磷酸奥司他韦胶囊等。
业绩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6.25亿元,同比增长0.34%;归母净利润亏损9827.01万元,同比盈转亏,归母净利润同比下降204.89%。
二级市场上,普利制药26日收涨1.07%报10.43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