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容器认可标准调整 内政部:民众不受影响

内政部部务会报今日通过「液化石油气容器认可收费标准草案,将来申请容器型式认可,仅须向中央主管机关缴纳2,200元审查费及600元证书费,至于专业机构试验费用,则改由申请人直接缴给专业机构。由于容器认可制度已行之有年,新的收费标准并未改变相关容器认可作业方式,不会影响瓦斯业者消费者权益

内政部表示,瓦斯桶制造出厂前,须经内政部登录的专业机构认可合格,并附加合格标示后,始得贩售使用。现行对于「液化石油气容器认可」申请所需费用,订有「液化石油气容器认可及合格标示规费收费标准」。

由于容器认可制度,涉及人民权利义务,为符合法制精神,去年11月修正公布「消防法」,已将相关授权规定法规命令提升至法律位阶考量容器认可的授权法令已变更为「消防法」第15条之3,因此,依据「规费法」规定新订收费标准。

新订的收费标准,参酌现行物价指数、人力成本等重新计算收费金额,并将执行试验部分的费用,改由专业机构自负盈亏,降低专业机构及申请人负担。例如,申请液化石油气容器型式认可,应向中央主管机关缴纳的费用,从原本4万3,200元,调整为2,200元,短差的4万1,000元,属于专业机构执行试验的成本,包含检验人员薪资仪器设备购置及维护费等,改为专业机构报中央主管机关核定收费金额后,再由申请人缴给专业机构。

内政部指出,「液化石油气容器认可收费标准」草案,将依法制作业程序,于近日发布施行,原有的「液化石油气容器认可及合格标示规费收费标准」将办理废止。

内政部提醒,液化石油气为易燃易爆气体,故瓦斯桶应该经过检验合格才可使用,民众使用瓦斯桶时,应先确认瓦斯桶护圈上是否附有合格标示,且未超过下次检验期限,如瓦斯行送来过期瓦斯桶,可拨打119向当地消防机关检举。此外,使用瓦斯桶时,应保持直立且固定,放在室外通风处,避免阳光直接照射,以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