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男传讯人妻诉衷情 同性恋当挡箭牌仍遭判赔

外籍男子以自己是同性恋为由,想要开脱与人妻之间的暧昧,士林地院简讯已经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的分际,判决外籍男与人妻须连带赔偿45万。(图/本报资料照)

北市外籍男子与从事业务的人妻4度上旅馆开房,去年年中先生发现自己戴绿帽,以侵害配偶权为由求偿300万,但外籍男否认,辩称自己是同性恋,对异性没有感觉,但实则已与异性结婚。士林地院以手机简讯中「向往永远在一起」,认定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际,判决人妻、外籍男连带赔偿45万元。

人妻与先生自2012年2月结婚,去年2月起,陆续在北市天母的旅馆等处,4次发生超友谊关系,先生得知后,求偿300万元精神慰抚金。

但人妻否认外遇,并以先生在家中装设监视器,多次要她滚出去,她不得已上旅馆休息,并出示信用卡帐单传讯给外籍男只是为了帮助她离婚,故意虚构假象

外籍男则否认发生性关系,因为他身为同志生理上只能与男人情感交流

判决指出,两人互传讯息通篇为互诉衷情、彼此思念,向往永远在一起,人妻甚至对外籍男的家人表达嫉妒之意,已经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的分际,足以破坏人妻与先生的生活

法官考量,外籍男承认与异性伴侣结婚,打脸不可能与人妻上床的说法,且双方均为成年人若真要帮助离婚,可寻求法律协助,提供婚外情方式有悖常理,难以采信,考量双方的学经历,判决外籍男与人妻须连带赔偿先生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