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女大生泥醉搭小黄 醒来「 嘴有槟榔味」惊觉遭性侵

吴姓计程车司机3年前在台北市一家夜店搭载酒醉的外籍女学生返家,他竟加以性侵,台湾高等法院依乘机性交罪将吴男判刑4年。(本报资料照片)

吴姓计程车司机3年前在台北市一家夜店搭载酒醉的外籍女学生返家,他竟加以性侵、隔天早上还来要载她去上课;被害人因清醒后发现全身赤裸,且她嘴巴里还有槟榔的味道,又看到吴嚼槟榔,才知遭吴男性侵,一审判无罪,二审依乘机性交罪将吴男判刑4年。可上诉。

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认定,不能只依吴男案发后试图叫醒她,在她清醒后仍有与她联络、传送亲暱简讯等,就认定吴男必定与被害人合意发生性行为,且审酌其他相关证据,可证明吴男利用被害人酒醉加以性侵。

吴男在2019年9月23日凌晨3点多,搭载因饮酒后陷于酒醉状态之外籍女学生返回其租屋处,吴在车内见她因酒醉欲呕吐、步履不稳、需人搀扶行走、垂头休息且虽能回答问题但已意识模糊之状态,竟企图性侵。

凌晨4点多,吴男利用协助送她返回住处之机会与她一起进入租屋处的机会加以性侵,隔天上午10点多,被害人清醒后发现全身赤裸,且吴男在其租屋处楼下欲载送她上课而怀疑遭吴男性侵,报警处理。

被害女学生说,她不认识吴男,但早上起床时是全裸的且嘴巴里还有槟榔的味道,她在租屋处楼下与吴男交谈时看到他牙齿有嚼槟榔的痕迹,才意识到可能有与吴男发生性行为,报警后经调阅监视器,确认吴男利用她因酒醉而陷于意识模糊加以性侵。

高院审酌吴男身为计程车司机,利用于夜店外搭载客人之机会,见被害人酒醉可欺性侵,他利用对方在台举目无亲而可欺,贸然随她返回住处而犯案,更应予非难,判处4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