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火锅没送8楼放管理室 悍女暴怒殴打老板及店长软禁3小时
外送火锅没送8楼住处放管理室 ,悍女暴怒逼老板及店长登门道歉,还殴打2人软禁3小时。(达志影像)
一名住台中叶姓女子,外叫一家知名连锁火锅店当晚餐,但店家外送员只将火锅送到叶女居住大楼社区的管理室,并没亲自送上8楼住处,竟烙来3名男子,接着打电话要求老板、店长亲自登门道歉,老板带着店长到完歉后,竟遭叶女恐吓「敢走出这个门,事情就不好处理」,接着当场由3男痛殴,并囚禁2人3个半小时,直到老板偷偷请家人协助报警后才获释放,叶女事后坦承犯行且与双方和解,法院依妨害自由罪判叶女5月徒刑,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一名叶姓女子在民国108年6月某日晚上,打电话向台中市某连锁知名火锅订购火锅外送,但店方外送员工仅将火锅餐点送到女方居住的社区管理室之柜台,未送上8楼住处,叶女竟因此暴怒。
叶女立刻找来三名男子,然后打电话给火锅店老板,要求与火锅店长亲自到住处道歉,两人道歉完后原本欲离去,未料叶女竟挡在住处门口,恐吓2人称:「你敢走出这个门,事情就不好处理了」,随后就由3名男子动手殴打火锅店老板与店长甚至一度拿刀要砍两人。接着把两人关在住处3个半小时,直到火锅店老板打电话向父亲求救,要求协助报警,警方获报到场后,2人才遭到释放。
叶女在法庭上坦承犯行,且描述情节与火锅店老板、店长证词相符,法官检视双方讯息对话截图,医院验伤等佐证;法官认为叶女等人剥夺老板、店长行动自由期间,又接续对他们恐吓,应视为接续犯,涉犯妨害自由罪。
法官审酌,叶女不思以理性方式解决纠纷,即悍然恐吓火锅店老板及店长,并剥夺2人之行动自由,但叶女审理时坦承犯行,并与两名被害人达成和解,又自陈目前需扶养年幼之子女之生活,依妨害自由罪判叶女5月徒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