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员互看不爽酿5人大乱斗!警劝阻惨挂彩 拿菜刀的他惨了

南投县某店家门口前去年11月间发生外送员因纠纷口角,双方互呛、有人持刀、有人持铁棍,连警方赶抵处理也挂彩。(本报资料照)

巫姓男子与潘姓男子均从事外送员工作,双方疑似积怨,去年11月间在南投县某店家门口前相遇发生口角,巫直接冲进店家厨房内持菜刀欲冲向潘,潘男见状赶紧找3名友人助阵,现场一触即发,场面火爆民众报警,警方赶抵压制混乱场面1员警却受伤,支援警网将现场5人以现行犯逮捕,南投地方法院法官判巫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处拘役35日,巫男不服上诉,二审法官认为其量刑亦属适当,巫上诉为无理由,予以驳回,可上诉。

埔里警分局去年11月间接获民众报案,埔里镇1家餐饮店前,有外送员打群架,即派遣线上员警前往现场处理。当时双方互呛、有人持刀、有人持铁棍,李姓员警为阻挡双方人马斗殴,当场造成右手擦挫伤。

经了解,巫男等5人都是某美食外送平台的外送员,巫和潘2人疑早有嫌隙,当天刚好在该店前遇到,先激烈互呛,巫男冲进店家拿起店内之菜刀,潘男则是以LINE群组呼叫唐姓等3名外送员到场助势,唐姓外送员见巫男拿着菜刀,自己也拿起置于车上之铁棍,即使警方到场,唐姓外送员等人仍不听劝阻、不断叫嚣。

判决书指出,店家陈姓老板情急下抱住巫男和并劝阻,巫才放下菜刀,巫男于一审辩称,当时确实进入店家厨房内持菜刀走向店门口,但否认有何恐吓之犯行,因为潘姓男子当时一群朋友都来了,围观的人加起来人很多,所以手持菜刀是要自卫。

一审法官勘验现场监视器画面,巫男当时持刀站在店家前走廊中间时,当时在门口的潘男正站着看向巫,画面中可见巫右手持有菜刀1把,店人员在巫后方将其拉住并挡住巫阻止,将巫往店内方向推。

潘姓男子答辩,巫男想要拿菜刀砍他,店家老板娘有挡住他,巫拿菜刀的行为让他怕到了,法官认潘确有看巫持刀在店门口之场景,店家老板娘证称,巫男冲进店内,拿菜刀出来,她进去拉他,拦住劝巫不要这样,把刀子放下等语。

南投地方法院认为,巫一时情绪失控持刀恐吓,量处拘役35日,但巫认为原判决不当,不服上诉,但二审认为巫上诉为无理由,认为其量刑亦属适当,予以驳回;至于没收犯案菜刀1把部分,并非巫所有,也非属义务没收之物,故不予宣告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