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役监放宽修正 初审通过

《外役监条例》修正草案,朝野皆提案放宽现行受刑人遴选积极资格,立院19日初审通过。图为花莲的自强外役监狱。(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19日初审《外役监条例》第4条修正草案,朝野皆提案放宽现行监狱受刑人的外役监遴选积极资格,最后通过蓝委陈玉珍版本,将「受有期徒刑之执行逾3个月」列入遴选条件。绿委庄瑞雄强调,当初提高门槛的「消极资格」没变,只放宽积极资格,「并非为了帮哪个大咖开脱」;针对立委提案修法,法务部则表示尊重。

蓝绿立委修法拟放宽现行「有期徒刑执行逾1/3,累犯逾1/2」遴选规定。陈玉珍版本则是放宽为「有期徒刑执行逾3个月」,王世坚版为「逾6个月」,王世坚还拟延长表现良好的外役监收容人「探视假」时间为24小时。

国民党立委林思铭于审查时表示,看到一般监狱人满为患,但外役监舍房闲置,原法规定有期徒刑执行逾1/3的遴选条件,综合受刑人的徒刑执行状况,平均下来1/3就是大约4个月,所以修法改为「逾3个月」也没太大差别。

法务部因资深艺人易淑宽儿子易宝宏涉犯夜店杀警案,被判刑9年入监,2022年刑期过半,申请移至武陵外役监服刑,因被发现返家探视期违规,引发议论,去年修正《外役监条例》提高外役监遴选门槛,禁止重大暴力等罪受刑人参加遴选。

庄瑞雄则说,去年政策紧缩,增订多项消极要件以符合国民的希望;但紧缩消极要件,积极资格却没变,导致一般监狱人满为患,蓝绿修法绝对不是为了哪位大咖,外役监的功能就是让受刑人复归社会。

最后在朝野皆无意见下,召委吴宗宪宣布通过陈玉珍所提第4条修正版本;至于王世坚所提的延长表现良好的外役监收容人「探视假」时间24小时,则不予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