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佣控雇主每周老汉推车4次 他辩「她有扭屁屁还说没关系」
▲桃园市陈姓男子雇用女外佣帮忙,却趁机性侵长达1年,女外佣离境前控告陈男平均每周性侵高达4次之多。(图/达志/示意图)
在桃园市经营小吃生意的陈姓男子,曾雇用一名女性外佣帮忙,女外佣去年返国前夕,控告陈男利用空档在厕所或厨房「办事」,且都从背后性侵她,平均每周多达4次,时间长达1年;陈男侦讯时辩称,女外佣从未反抗且每次事后都给钱,检方请社工多次联系女外佣应讯测谎,但都未回应,地检署以无法证明违反女外佣意愿,对陈男以不起诉处分。
检警调查,女外佣于2012年间来台受雇于陈姓男子,在桃园市某区帮忙小吃生意,陈男常利用空档,把她拉进厨房或厕所里对她上下其手,抚摸胸部等处,然后从背后「上她」,刚开始她不敢反抗,但雇主常常如此,因此在去年离境前控告陈男性侵。
陈男侦讯时坦承2人有亲密行为,第一次他在厨房从后方抱住女外佣,抚摸胸部等处,但女外佣没有反抗,过程中也会扭动身体配合,他认为女外佣也愿意让他这么做,且每次事后都有给钱,他曾问过「这样算不算相爱、如果不想要可以说」,女外佣就说「没关系」,他以为女方若真受委屈,长达1年时间可向仲介说明,但女外佣却没有。
女外佣目前早已出境,在离台前控告陈男时曾同意接受测谎,检察官曾透过社工连络,但女方始终未回应,社工查出女方回国后已结婚,无法来台接受测谎与应讯,检方以女外佣指控性侵时间长达1年、平均每周4次,若有性侵问题,次数与密度如此之高有违常理,无法证明违反女方意愿,因此对陈男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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