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男签忏悔誓约「此生绝不对不起老婆」 再偷吃妻怒讨3土地

▲外遇男签「爱妻守则」承诺赠家产,结果再偷吃被妻追讨3笔土地,但法官因判决不准。图为苗栗地方法院外观。(图/记者杨永盛摄,下同)

记者杨永盛/苗栗报导

苗栗县一对结褵28年的中年夫妻,早年丈夫外遇又被「仙人跳」后,为了忏悔写下「爱妻守则」承诺再外遇,小孩和房子全归属妻子,讵料十多年后又被妻子发现跟一名熟女有染,妻子愤而诉请离婚,并要求赔偿300万、过户丈夫名下3笔不动产。法官审理后,准许离婚、判丈夫赔150万,但驳回不动产过户请求。

妻子指控,跟丈夫在1998年底结婚,育有2名已成年女儿,她长期为家庭付出,尽力维系婚姻与家庭生活,丈夫时常与异性间有讲电话或传简讯等不正当的往来关系,甚至在2012年因与有夫之妇的员工发生婚外情,还被仙人跳被勒索30万元,他为表悔意并挽留她,主动签立「爱妻守则」。

丈夫在守则中承诺:「3.改掉爱与女性聊天、讲电话、传简讯之坏毛病。」「4.主动告知所有事情,绝不欺瞒。」「5.不再传出与女性有暧昧之绯闻。」「6.此生绝不对不起老婆。」「7.若做出对不起老婆的事,小孩及房子将全部归属老婆」等内容。

妻子说,讵料事隔十余年,2023年间8月到隔年6月间,丈夫多次远赴云林县跟郭姓女子私会,甚至传给郭女女儿讯息,表达喜欢、想照顾、想陪伴郭女等亲密讯息。丈夫为掩饰其与郭女不当关系,抢走她搜集他外遇证据的手机,更抢走车子钥匙,妨害她开车找郭女理论,过程中造成她受伤。妻子声请家暴保护令获准,丈夫被法院分别判处拘役20日、55日及易科罚金。

经过折腾,妻子诉请离婚,要求丈夫兑现「爱妻守则」:「小孩及房子将全部归属老婆」的承诺,将他名下3笔土地过户给她,这让丈夫大跳脚反对,夫妻为了离婚和争产对簿公堂。

法官调查后认定,签署爱妻守则时,夫妻仅有一栋房子,妻子索讨的3笔不动产是后来公公出资、登记在丈夫名下,诉讼期间为争取和解机会,丈夫打算移转部分土地给妻子或女儿共有,却因公公反对而未作罢;另外,丈夫出示给大女儿的讯息对话,言明3笔土地是要给姊妹,可以佐证丈夫签立的爱妻守则第7点中之「房子」,应该不包括这3笔土地,因此驳回她的请求。

但法官认为,丈夫签爱妻守则,证明确有与其他女子有不当亲密行为,违反婚姻忠诚义务,甚至后来抢夺妻子钥匙、动粗被核发保护令,夫妻婚姻破裂主要在丈夫身上,妻子本身并无任何过失,反因婚姻破裂、长期精神折磨及尊严受损,受有重大非财产上损害,法官审酌后判决丈夫需赔偿150万,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