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适宜生育的政策体系(新论)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我国15至59岁人口为89438万人,占63.35%。同时,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速度较快,因此“十四五”期间是加快建立健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的关键窗口期。
我国的生育政策一直在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而灵活调整、不断完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我国人口多,增长速度快,一定程度影响人民衣、食、住、行等生活水平的提高,与教育、就业、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不相适应,因此实行以少生为导向的计划生育,人口过快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人口素质明显提高,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现在,我国正处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的重大战略机遇期,立足国情,遵循规律,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能够最大限度发挥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牢牢把握战略主动权,积极应对生育水平持续走低的风险,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保持制度和政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根据经济发展、形势任务的变化而作出及时调整,体现了治理智慧。
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长期看有利于改善人口年龄结构,扩大新增劳动力供给,减轻老年人口抚养比,缓和代际之间矛盾,增强社会整体活力,降低老龄化峰值水平。同时也要看到,提高生育率,不仅需要从政策上允许生三孩,而且需要积极建立适宜生育、养育和教育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以提高生育意愿,提高下一代的人口质量。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这意味着生育政策与人口规模、人口结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调整机制日趋完善,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的行动也有望步入快车道。
前段时间,《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印发,要求全面落实产假等生育类假期制度和哺乳时间相关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可以期待,在鼓励生育方面,国家将推出更多托举政策,包括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在教育方面,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