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策协调机制要做到五个协同
来源:经济日报
新时代中国特色宏观调控理论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注重战略统筹和政策协调是这一理论的重要实践创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作出部署,提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关键就在于完善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我国宏观经济政策趋于目标多元化和工具多样化,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注重调控工具创新,也要关注调控政策协调配合,加快构建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的政策统筹协调机制。重点要做到五个方面的协同,不断增强宏观经济治理能力。
各类经济政策之间协同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经济政策之间的协同配合,强调要“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决定》提出,要“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强化经济政策协调,是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条件,既要发挥政策合力、提高政策效能,又要防止政策的错位效应,避免形成“合成谬误”或“分解谬误”。
其一,注重财政和货币政策之间的协调。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宏观经济政策的两大抓手。要统筹好两类政策的总量匹配、结构平衡和节奏契合,提高二者在调控力度、时机等方面的协调程度,保持调控节奏和基调的一致性。货币政策要有效配合好财政负债规模合理增长以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有效实施,财政政策要通过合理的国债发行优化短期利率向中长期利率的传导效率。同时,要充分考虑国库库存资金变动对基础货币投放的影响,把握好时间节点,处理好宏观财政货币政策和微观金融监管政策之间的关系,构建中国特色的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协调机制。
其二,坚持宏观经济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在这一过程中,要畅通宏观经济政策传导渠道,强化总量性指标与结构性指标的有机衔接、约束性指标与预期性指标的统筹,确保宏观经济政策适当向重点产业领域和企业群体倾斜,在保持产业平稳发展的同时推动产业组织优化和新旧动能转换;发挥宏观经济政策对实际产能的调节功能,通过适度调控产业库存周期,有效熨平经济波动。
其三,促进宏观经济政策与价格、就业政策协调。宏观经济政策酝酿出台要评估其对就业和价格总水平的影响,政策措施的操作落实要统筹考虑其给就业和价格总水平带来的变化;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信号和就业目标的引导作用,根据就业和物价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宏观经济政策取向,统筹考虑宏观调控的重点和节奏,千方百计稳定物价和扩大就业。
还要注意的是,国家相关部门在进行宏观经济政策顶层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地方实际和差异性,有效激发地方积极性;地方政府要强化对相关政策的正确理解和顺畅传导,提高执行落实能力。
经济与非经济性政策协同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把非经济性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决定》也相应作出部署。非经济性政策是维护国家利益、平衡公众利益、保障市场公平、实现生态安全的重要工具,宏观经济政策制定必须兼顾非经济性政策落实,非经济性政策执行也应配合宏观经济政策实施。
一方面,重视经济政策的社会影响以及社会政策的外溢效应。在统筹好效率和公平的基础上,经济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应关注其对不同社会利益群体的不同影响;社会政策实施也需要关注其经济影响,将宏观经济影响评估全面纳入社会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另一方面,要处理好监管政策与经济政策之间的关系。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公众利益平衡的前提下,把握好市场监管的节奏和力度,建立经济监管的部门协调机制,完善监管部门、经济部门和社会组织之间的常态化沟通机制;统筹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经济发展政策,以是否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判断标准,在出台和执行政策过程中,进行综合性考量、统筹性评估,防止由于执行不协调导致政策效果偏离经济发展总体目标。
更重要的是,要把经济外交实践与国内经济政策实施统筹考虑,打造高效的经济外交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各方在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能够及时获取必要的对外经济交往政策信息,提高经济外交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预期管理与政策实施协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经济工作要“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决定》提出,要“健全预期管理机制”。经济政策的实施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有赖于预期引导和管理的加强,通过对市场与社会预期的调节,稳定企业与居民的心理预期,提高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不断提升宏观调控政策的实际效果。
首先,要建立中长期政策预期管理机制。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强化各项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和接续性;衔接好中央与地方各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从政策协同上稳定市场和社会对中长期政策落实的预期。其次,要建立重大政策出台预期评估机制。注重发挥各类智库的积极作用,引导其深化宏观经济预期管理的理论与政策研究;构建科学的市场预期评估机制,增强采用科学预期管理方法的能力,做好政策出台对市场与社会影响的评估。再次,建立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重视信息公开度,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完善部门间预期管理和舆情应对联动机制。此外,还要通过增加内容提供、构建常规渠道、强化人员培养、拓展国际合作等方式,优化国内宏观政策的预期传导机制,提高预期管理效果。
存量管理与增量治理协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继续推进改革,既要勇于“破”,又要善于“立”。《决定》提出,要“优化各类增量资源配置和存量结构调整”。随着我国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存量生产要素、产业资产、社会财富和宏观债务都相应增加,要坚持增量与存量并重的原则,加快研究和实施促进存量管理与增量治理协同的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探索实行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建立国家和地方两级资产负债统计数据库,提高资产负债表编制的时效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中增加宏观经济部门杠杆率相关指标,各类各级规划和年度计划应注重资产负债表流量指标、存量指标的衔接;挖掘资产负债表的管理功能,利用资产负债表对不同部门的资产负债总量和结构进行协调,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拓展资产负债表的监测、预警功能,为宏观经济运行和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二是统筹盘活存量资产和保持适度负债。加快盘活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存量资产,稳妥化解地方债务和部分企业债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项目发行上市,积极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妥善处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和资产;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和国有企业债务管理机制,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三是协调存量要素盘整和增量要素释放。统筹增量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强化统一管理;一体化推进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和技能型社会建设,通过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提高人力资本水平,通过建立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增加人力资源存量;整合科技资源,建立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盘活职务科技成果产权,推进技术和资本要素深度融合发展;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数据流通交易规则,有序稳妥推进数据资产化,拓展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场景。
国内政策与全球政策协同
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综合考虑政治和经济、现实和历史、发展和民生、国内和国际等多方面因素。加强国际宏观政策协调是做好当前经济工作需要把握的重要课题。《决定》提出,要“健全国际宏观政策协调机制”。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各国国内经济政策外溢效应增强,加强与主要国家的宏观政策协调是我国保持经济稳定、避免外部冲击、增强国际影响力的必要举措。
一方面,推进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切实加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沟通,重点在经济政策协同、发展规划对接、重大政策调整等层面开展对话;充分利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传统多边组织和G20等新型多边机制,联合主要国家全面推动财政货币政策协同,把控好各国政策外溢效应,推动全球治理机制改革,构建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多边协调机制。另一方面,加强全球经济风险管控协作。推进国际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领域的政策合作,建立重大国际金融风险一致性行动工作机制;加快建设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风险共管机制,共同构筑安全稳定、畅通高效、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开展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治理国际合作,在保障信息安全、打破数据孤岛等方面加强协同治理,共同保障新兴行业的技术安全性、经济可靠性、风险可控性、社会公平性。此外,还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主动参与世界贸易组织改革,积极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相关进程;参与相关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制定或修改,加快国内经济基础制度的适应性调整,提高国际经贸规则变革中的话语权;支持开放、透明、包容、非歧视性的多边贸易体制,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拓展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空间。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曾 铮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