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Fuko重回车祸现场拍片 违停男发照公审呛「检举达人」下场曝
记者郭玗洁/台中报导
台中市潭子区1名10岁女童于上学途中,在行人穿越道上遭女驾驶撞飞,所幸送医无大碍。案发后网红Fuko前往现场拍片,却巧遇张姓男子违停,张男以为遭Fuko摄影检举,愤而反拍Fuko,并将照片发布在脸书地方社团上呛「有位检举达人非常认真负责的录影检举喔大家该给他掌声鼓励吗还是…」等语,被Fuko看到告上法院。丰原简易庭审理,刑事上判张男违反个资法,处2月徒刑,可易科罚金6万元,民事部分判张赔5千元。可上诉。
台中潭子一名10岁女童过斑马线,遭到女驾驶撞飞倒地,所幸送医无大碍。而频道主要关注交通议题的网红Fuko,也在今年3月1日前往事故地点进行拍摄,恰巧遇到一名张姓男子开车过来,并违规停车在行人穿越道上,正好挡在Fuko镜头前。
▼ Fuko到女童车祸地点拍摄影片,遇到违规的张男呛声。 (图/翻摄记者爆料网、OWL猫头鹰交通书)
张男发现Fuko正在进行拍摄,认为Fuko在检举他违规,下车频频质问「在拍什么影片」、「做什么用的」,并拿出手机反拍Fuko,接着张男上车离开后,又走回来对Fuko呛声「你这个这么好好的国民,我要让大家知道」、「感谢你喔,让你红一下!」
张男回家后仍心有不甘,于同日在「我是台中潭子人」、「大丰原区购物商城(潭子.大雅.神冈.后里.石冈...等等)」等社团,以暱称「林婉瑜」脸书帐号,张贴Fuko的照片,并表示「潭子复兴路美联社前面有位检举达人非常认真负责的录影检举喔大家该给他掌声鼓励吗还是…」,经Fuko发现,认为张男将他个资放上网,企图引发网友公审他,对张男提出刑、民诉讼。
丰原简易庭审理,刑事上依张男违反个资法,判2月徒刑,可易科罚金6万元。民事上Fuko又对张男求偿30万元。张男虽辩称他只贴1张照片,上面并没有Fuko的个人资讯,并不属于个资法保护的范围,不过法官仍认为张男不法侵害Fuko隐私权,判张应赔偿5千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