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乐妍歌曲疑抄袭蓝又时 法官认「相似度9成」逆转改判6月
台湾女艺人王乐妍2009年曾发行个人专辑「哥本哈根的童话」,其中专辑内的「到底爱怎么了」涉嫌抄袭女歌手蓝又时2001年的创作歌曲「睡美人」,法院近期改判,依侵害著作财产权罪判处她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8万元。(蔡雯如翻摄)
台湾女艺人王乐妍(本名:王心如)2009年曾发行个人专辑「哥本哈根的童话」,其中专辑内的「到底爱怎么了」涉嫌抄袭女歌手蓝又时2001年的创作歌曲「睡美人」,遭对方公司控告侵权,智慧财产法院一审虽判王无罪,但检方上诉后情况逆转,法官认为2首歌曲相似度高达9成,并质疑王的独立创作曲谱能力,但审酌双方已和解,依侵害著作财产权罪判处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8万元。
王乐妍毕业于华冈艺校表演艺术科,曾演出「我的老师叫小贺」、「女兵日记女力报到」等电视剧,而蓝又时(本名:黄美如)是王乐妍艺校时期的同科学姊。蓝又时指控,睡美人是她在国中、高中时期的创作,曾经在2001年在艺校表演过,班上有80%的人都会唱这首歌,未料时隔多年后意外发现,王乐妍竟抄袭她的创作,还将歌曲转交给不知情的环球唱片发行。
不过,王乐妍事后矢口否认有抄袭一事,没有接触过睡美人的音乐创作,且2首歌曲并不相似,并指出2首歌18处不同之处,她说,如果有相似,也是巧合创作。检方侦办此案时,委托徐姓音乐人、国立师范大学音乐系李姓教授鉴定,发现2歌曲虽然同属C大调,但旋律基本相同,基本旋律及演唱音均相似,仅节奏稍有不同,相似度高达90%以上,应可视为同一首歌曲。
由于检方一审时无法证明,王乐妍曾在专辑发行前,接触过睡美人的创作,因此遭法官判定无罪,而双方皆达成和解。未料,检方上诉后,情势逆转;法官认为,王曾说几乎认识华冈艺校所有学长姐,蓝又时又曾在期末发表作品,具有相当传唱度及熟悉度,王可能在入学时就曾听过睡美人,因此王主张没接触过该创作的辩词,难以采信。
另外,法官也质疑,王乐妍发行完此张专辑后,10多年来都无公开任何曲谱创作,究竟有没有独立创作「到底爱怎么了」的能力令人存疑,王的律师曾说因为担心作品又再被抄袭,所以才没有发表新作,但法官认为具有真正创作能力的人,创作能量源源不绝,应该不会因涉案而中断,王乐妍在本案前后均无发表任何曲谱,其独立创作曲谱能力实堪存疑。因此依侵害著作财产权罪判处6月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