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也须“绿”起来
最近,全棉时代一则被网友吐槽“低俗营销”“故意丑化女性”的网络广告引发舆论批评,后又因“自夸式道歉”再度“翻车”。这并不是第一个被指低俗的网络广告,就在前不久,京东金融等因发布价值观有问题的广告被网友批评。
有关部门对低俗广告的打击持续了多年,然而仍有部分网络广告不时因内容低俗而“翻车”,与之关涉的有些广告主居然还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实在令人唏嘘。
纵观种种“翻车”的低俗网络广告,要么因打色情擦边球而涉“黄”,要么就是因宣扬错误的价值观念而抹“黑”,这样的广告固然容易吸引眼球,引来流量,可它对受众的精神污染,对社会文化的负面冲击委实不小。
关于网络广告的制作底线,《广告法》给出了基本遵循,那就是“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等。现在的问题是,对于上述法律要求,目前尚缺乏一个更为明确具体的认定标准,下一步如果能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作出进一步明示且广为宣传,以此划定清晰的法律边界,就能够促使广告制作者打消侥幸心理,自觉规范广告的制作与发布行为。
让网络广告“绿”起来,投放平台必须真正负起责来,严把广告准入关,自觉树立正确的广告导向。一方面,应当强化对于平台广告的人工和技术动态审核,一经发现问题广告,即刻采取禁止措施;另一方面,健全不良广告监督举报机制,对于公众投诉、吐槽的广告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重点审核,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让网络广告“绿”起来,还必须提升对其的监管水平。业内人士建议,强化对网络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行政指导,督促有关平台切实履行法定广告审查义务;构建网络广告监管监测系统及覆盖整个互联网的监测网,加大对执法人员互联网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力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办案,从重从快查处低俗广告违法案件,及时公布违法广告典型案例。这些举措思路都是可行的。只有各方齐心协力,多措并举,才能促进网络广告业健康运营,助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