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钦专栏》一中政策与一中原则

外交部第一时间出面否认「新加坡反对台湾独立」,还说已向新加坡确认过,不料,星国随即发出「反对台独」声明稿,狠狠打脸。图为大陆国家主席习近平(右)15日在APEC场边会晤新加坡总理黄循财(左)。(中新社)

最近一中原则的话题又热闹起来,绿营正在热火朝天的驳斥大陆官方新闻稿,甚至还替新加坡政府来「辟谣」,那就有必要对这一问题作一番文字考据。

原则和政策分别代表的含义不同,前者侧重于抽象概念,用以指导政府的战略、方针和政策,换言之,政策才是政府执行层面可以实施的具体内容。所以,各国政府在官方文书中使用「一中政策」一词并无问题,这才能体现各国政府的主体性。但站在中国大陆一方来看,一个中国是核心利益和基本原则,是与各国建交的基础,也是衡量各国对中态度的标尺,因此更侧重于用一中原则来形容。最近大陆外交部接连要求欧盟、加拿大等国务必恪守一中原则,其表述逻辑也是建立在此基础上,而这并不等于大陆一定要求这些国家必须使用这一表述。

另外,对大陆而言,一中原则经过历史的沉淀也已形成清晰而具体的内容,那就是学界总结的一中三段论,即「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接下来真正的问题就在于,各国政府所奉行的一中政策,跟大陆的一中原则是否相同,以及有多大区别。

新加坡学者庄嘉颖在去年发表过一篇文章就专门梳理了各国政府有关一中政策的表述,总结出九种表述方式。第一种就是全盘接受大陆的说法,总计有51个国家。第二种有9个国家,是承认(acknowledge)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主张(claim),第三种是16个国家,用词是注意到(take note of),第四种有4个国家用理解和尊重(understand & respect)来表述,第五种只有俄罗斯,是尊重并支持(respect & support),还有两个国家亦即第六种,只用尊重(respect)来表述,第七种是美国的表述,其用词跟第二种类似都是用承认(acknowledge),不过美国承认的是中国立场(position)而不是其他国家所使用的主张(claim)一词,第八种有41个国家,只提及PRC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但未对台湾有所着墨,第九种更有意思,既没有承认PRC的唯一地位,也不提台湾归属,总计有27个国家。

这次陷入争议的新加坡恰好就是第九种,新加坡与大陆的建交公报只是简单说明双方要互设大使馆,再无其他内容。但是,这并不等于这类国家在一中问题上不选边站队,实际上,在后续高层互访所发布的联合公报或声明中,大陆通常都会要求各国对一中原则专做确认。就以新加坡为例,2000年时任总理吴作栋会见江泽民,吴作栋就表示,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省,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部事务,新加坡政府将继续坚持一个中国政策。会后两国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双边合作的联合声明》是正式法律文书,其中就载明新加坡对一中三段论的三处表述皆使用承认(recognize)一词,可谓最为清晰无误的表述方式。

换言之,无论新加坡将之称为一中原则还是一中政策,其内容都跟大陆所主张的一中三段论毫无二致。这次新加坡总理黄循财更是直接阐明新加坡反对(oppose)台独,其态度比只肯说「不支持台独」的拜登要更加清楚明确。所以,与其纠结于原则和政策的词汇差异,不如看看其内容细节,就知道相应国家的态度,其实没有多少炒作的模糊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