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爆料遭霸凌為牽涉標案利益 羅一鈞:均依規定辦理

卫福部疾管署发言人罗一钧说,该名网友已经提告疾管署图利,上周已经开庭,疾管署会全力配合司法单位调查,若有人员确有涉法事实,将依法规秉公处理。本报资料照片

卫福部疾管署前书记洪瑞壕公开在网路爆料,指他因为质疑前立法委员陈宜民主导的台湾预防医学学会标案未利益回避,挡人财路,而遭调职。疾管署今天正式以三点回应,并指出该标案均依规定办理,可受外界检视。

洪瑞壕发文指控,他是疾管署职场霸凌的众多受害者之一,原因就是挡人财路,导火线为疾管署106年委托科技研究计划,关于台湾爱滋病毒易感受族群及感染者其社区预防医学及临床照顾、慢性共病之整合性研究。

洪瑞壕称「这个研究计划由台湾预防医学学会得标,成果报告中有一位陈宜民,在全台湾做相关研究的陈宜民只有一个人,就是第九届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的立法委员陈宜民,曾多次担任卫生环境委员会的召集委员,握有对卫生福利部法案的排案权力。想请问大家,卫环立委陈宜民接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的标案,有没有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的问题?」

洪瑞壕并说「那我做了什么?我无意间得知后,就坚拒让台湾预防医学学会合格,即使高层施压也是一样,不合格就是不合格。」、「付出的代价就是只有我调离采购职务,即使我在不到一年前以公费取得进阶的采购证照;调走之前的两年内,四种不同的工作,几个月就换一次,考绩全部乙等。」

疾管署表示,该采购案件文「疾病管制署106年委托科技研究计划案」,当时共计23家厂商投标,于105年10月3日开标资格审查时,其中「台湾预防医学学会」及另2家厂商分别因为未附机构公函、未检附纳税或免税证明文件及投标厂商声明书内容不符规定等因素,最终判定为不合格。

疾管署发言人罗一钧说,该网友所称第一次招标不合格一事,其实是相关文件未齐备,跟爆料描述略有出入,而办理第二招标,为标案中有部分重点研究项目,第一次流标,没人投标,才开二招,且主要针对五大研究主题,只有一家来投标且得标,就是台湾预防医学学会,一切依照规定处理。

至于,网友指控未利益回避,罗一钧说,该标案105到106年期间,「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还没修法,尚无规定非营利事业的公职人员关系人须进行利益回避,107年修法后,新法虽已一并规范,但只要求事前揭露、事后公开,疾管署一切依照规定办理。

罗一钧说,该名网友已经提告疾管署图利,上周已经开庭,疾管署会全力配合司法单位调查,若有人员确有涉法事实,将依法规秉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