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院长与你谈天说地》残害忠良院?(王建煊)
监察院修宪后改为一般行政机构,由于选举酬庸,监委素质参差不齐,一旦职权行使不当,非但无法伸张正义,反而还可能残害忠良、制造冤屈。(本报资料照片)
监察院修宪后改为一般行政机构,由于选举酬庸,监委素质参差不齐,一旦职权行使不当,非但无法伸张正义,反而还可能残害忠良、制造冤屈。
国父提出五权分立构想,主要是因为佩服我国古代御史大夫公正不阿、有为有守的精神。现在的监察委员虽与古代的御史大夫、或大家心目中的包青天有相当的不同,但仍有其神似的地方。
监察权是否能发挥功效,主要系于监察委员素质的良窳。但由于以往监委产生的方式有重大瑕疵,以致监察权的行使,始终与人民的期望有相当距离。说来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国父如果地下有知,恐怕也会追悔不已。
监察委员的「自动调查」权
我在财税机关服务的时候,就常发生这种残害忠良、不公不义的情事。记得有位处长级的官员,正直能干,是明日之星。
监察委员要求摆平某件逃漏税案,使当事人可以免受处罚,但处长不同意。监察委员乃找一题目自动调查他,成立弹劾案,该处长未等司法院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正式弹劾,就先辞职并移民国外,当时我们都愤愤不平。
类似案件,官员配合监委勒索者没事,不配合者就倒大楣,所以当时我们都戏称监察院是「残害忠良院」,监察院在公务员心目中的形象可见一斑。有位朋友任公营金融事业首长,有位监察委员为友人要求贷款不成,该监委乃另找题目,自动调查该金融首长。该金融首长乃找人求情,并低声下气地到这位监委家里送礼求情,始免于难。
一位第二届监察委员利用自动调查案索贿,遭法院判刑坐牢,并由监察院通过弹劾案,经公务人员惩戒委员会审议,决定撤职并停止任用五年。监察委员不都是高风亮节的人吗?怎么会成为贪赃枉法之徒呢?这与监察委员的产生制度有很大的关系。
从民意机构变成行政机构
从前监察院相当于立法院,是民意机构。监察委员由省议会及直辖市的议员选举产生,亦即只有省议员及市议员有投票权。因此以省议员及直辖市市议员的总数,除以应选出的监委人数,就可算出多少票能当选监委,于是纷纷买票成为众人皆知的事。
有位省议员的老师参选监委,请学生惠赐一票。学生说:「虽然是老师该出的,钱还是要出的,不过因为是老师,可以打8折。」这在当时传为笑谈。
所以能当选监委的多数为财主,人品如何,不问亦知。当选后,当然要连本带利赚回来,这样品质的监委,如何能澄清吏治,以昭官箴呢?
后来修宪,将监察院改成一般行政机构,不再是民意机关,监察委员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后任命之,买票监委成了历史,但情况并未好转。
没有牙齿的老虎?
在年年选举的台湾,选票最大,总统的选举功臣自然要有打赏,党国大老也要应付,监察委员包括院长、副院长在内,共有29位,具政务官地位,高薪有车有司机,可提供执政者酬庸的筹码。
这种情形下产生的监委,我们能期待他们具有古代御史大夫的风范吗?
监察院有一规定,委员可以「自动调查」,意思是说,监委发现某件事有疑虑, 就可以立案,由他自己展开调查。监察院常被称为「没有牙齿的老虎」,其实监察院不但有牙齿,而且咬起人来十分凶悍。这是所以监察权一行使不当,就会使监察院沦为「残害忠良院」的原因。
马英九总统人家称他「不沾锅」,其品德操守之高,政治人物中难觅几人,因此第四届监委的产生方式及人选素质,要比从前进步甚多,但人就是人,再好的人进入监察院,不到半年就狗屁倒灶,不沾锅总统提名的人又能怎样?所以现行体制下的监察院注定是个「残害忠良院」。
(作者为前监察院院长、天使居创办人,本文作者授权中时新闻网与台湾醒报同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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