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嘉/全民参与 国民法官成功关键
▲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说明国民法官的七大重点,宣示将以国民法官取代之前观审员的人民参与制度。(图/司法院)
司法院11月30日公布「国民参与刑事审判法」草案,宣示将以「国民法官」来取代之前观审员的人民参与制度,并将在未来进行多场公听会、模拟法庭,启动这项制度。可以说,这是继司法国是会议中陪审制与参审制相同票数平手,人民参与审判议题原地打转之后,司法院记取观审制模拟的不成功教训,再一次端出的司法改革「重中之重」大菜。
观察这次的草案,基本很大部分参考了日本裁判员的立法,可以看到几个重点:
1.采用陪审与参审的混合制度,也就是在选任国民法官时,采陪审的扩大参与名单,以及一案一任的随机选取方式,但在审理与评议时,则是参审的专业与素人共同审理方式。
2.采取卷证不并送(即俗称的起诉状一本)方式,并连带地影响到后续的阅卷、证据声请与提示,交由检察官与辩护人等当事人来进行,让法院能尽量维持中立立场。
3.凸显国民主权地位,国民法官人数是职业法官的二倍,且二者间职权基本上平等,国民法官具有发问、发言与最后表决权,均与职业法官相同。
4.维持审判的专业,法律人必须事先进行准备程序,拟定审理计划,浅白易懂的法庭用语,由职业法官负担解释法令、照料与中间讨论等义务,让素人知情地互相分工。
5.不采取点状试办的方式,针对重大的特定犯罪,全面在各法院实施。
上述的改变重点,虽与现行刑事诉讼有很大的不同,但对长年对这个议题从事研究与教学的笔者来说,大体采取肯定的立场;但就自己对日本裁判员制度的实地观察与研究经验,仍要忠实地提出:人民参与刑事审判制度的成功关键,就在于全民的参与。
以日本经验为例。首先在有一定时间的准备期,进行模拟法庭与宣导,让这项制度能够为全民所知道,各种手法的宣导,值得借镜。日本从2004年通过法案,利用5年时间准备,除模拟法庭外,电影、短片与漫画等,都是宣传之一,还有中学的法治教材中,也加入裁判员课程,NHK甚至制作一连串《童话今判》的影片与教材,让刑事审判理念向下扎根。
其次,案件的审理,也让法庭活动成为刑事案件的中心。不管是法庭内参与案件进行的法律人,还是法庭外的媒体报导,都聚焦在法庭活动的进行,曾参与的国民,也是正向对待。根据统计,日本裁判员实施8年多来,算到今年9月底为止,曾通知到法院的候选国民达到29万3千余人,选任担任裁判员5万8千多人,候补裁判员则有2万人,动员如此多人进入法院,不仅是一场华丽的法治教育,日本国民也逐渐从不太愿意参与,到96%参与者认为是好的经验,值得推广。因此有着自主性与官方组织的裁判员经验分享团体等,举办分享会、演讲与研讨会等各种扎根活动,从制度初期一直延续至今。
而笔者也曾在大阪法院的旁听席看到多个NPO团体或团体的志工,自愿性推动法院观察活动,纪录法庭活动,奋笔疾书,受瞩目的案件,也必须排队入场等画面出现。日本的制度,虽然不是毫无缺点,但日本学者一般认为裁判员制度让刑事司法体制,从以往的精密司法成功蜕变为核心司法。笔者认为此意义不仅是学理的而已,也是让刑事审判这个远离一般人民的物理与心理领域,且属生活经验边缘的议题,而可以因全民参与而成为核心,去除键盘法官或民粹审判弊病。
当然我国所采取的国民法官制度,未来实践如何,仍有待后续观察。但笔者认为这个制度的意义,大于刑事制度变革本身。对于法律人来说,所影响的不仅是法官的日常而已,连检察官与辩护人都须体认到职责的变化,使用浅显易懂的话语,来说明复杂的法律概念,打破专业傲慢的篱笆,走入人群。
笔者三年前开始也在中正大学校园,推广其他学院学生参与的模拟法庭,证明并不是难事。因此这不仅是法律人的内部事务,相对来说,这个制度更值得全民关注,如果有司法的不满与改革司法的诉求,更加应该诉诸于监督这个混合陪审或参审制度的实质地进行,摆下单纯的形态争议,全民走进法院,真正实现这项人民参与刑事审判的司法民主进程。(本文转载自《苹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