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平伪造文书拿版权费 前妻告陶喆才真相大白

知名音乐制作人王治平。(本报资料照片)

知名作词家范中芬,2017年起陆续发现歌曲著作权被侵害,提告歌手陶喆等人,但对方都声称取得其前夫、知名音乐制作人王治平同意改编,范女追查才发现,前夫涉嫌伪造她的签名,签署「音乐著作著作财产权管理契约」,因此提起自诉。案经新北地方法院审结,依伪造文书罪判王治平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范女指控,她婚后曾跟王治平合作,王负责写曲、她负责填词,再由王将歌曲拿给唱片公司。但她未授权王在台湾帮她签约;王也未提过会在台湾帮她签约。

范女表示,她陆续发现自己写的词被人使用,搜寻「中华著作权协会」网站后发现,内含她22首作品,申请加入会员,却获告知她早已加入协会,并发现会员资料所载电子邮件和电话都不是她的,后续也发现前夫伪造她的授权书、授权书签名、印章都不是她签盖。

王治平坦承在管理契约签署范女姓名、地址、电话及身分证字号。还说他向来都秉持「对范女好的心态」做这些事,可能因范女改名需变更合约,他才替对方签名,印象中曾告知范女签署姓名,版权费也都汇到范女户头。

合议庭认定,王男替范女签署加入中华著作权协会的申请书,收取权利金户头填的是王男银行帐户,范女也曾证称,除丰华公司,其余公司均未给付她版税,因此不采信王男说词。

合议庭认为,王男替范女签署管理契约时间点落在2人离婚后,范女离婚后未与王同住,难以想像范女在未经王告知下,授权他代为签署管理契约,并同意授权将权利金汇入王男银行户头,因此堪认范女指控属实,判处王男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