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南山贩售葡萄籽油标示不实 北市卫生局开罚4万限期改善
台北市卫生局2日公布辖内抽验油品结果,其中信义区微风南山「葡萄籽油」检出反式脂肪酸甲基酯与标示不符。(台北市卫生局提供/刘玮晴台北传真)
台北市卫生局2日公布辖内超市、卖场等处抽验油品结果,其中信义区微风南山「葡萄籽油」检出反式脂肪酸甲基酯与标示不符,卫生局表示,涉及标示不实,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8条第1项之规定,依同法第45条处分负责厂商新台币4万元罚锾,并依同法第52条第1项第3款命业者将违规产品限期改正,改正前不得继续贩售。
卫生局2日公布抽验结果,共计抽验30件,并进行标示查核,查核结果1件葡萄籽油标示不符规定,依据「包装食品营养标示应遵行事项」,食品须于包装容器外表之明显处以表格方式标示「脂肪、饱和脂肪(或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或反式脂肪酸)含量」,其允许之误差范围为小于等于标示值之120%;若该食品每100公克之固体(半固体)或每100毫升之液体所含反式脂肪不超过0.3公克,反式脂肪含量得以标示为零。
卫生局提醒,民众选购油品时,应仔细看清楚产品标示,不购买来源不明或标示不清之产品,食品业者应慎选合格原物料来源。民众如有使用油品调理烹饪需求,因油脂高温烹调下也容易氧化变质,尽量以减少油炸、控温烹调方式,避免摄取过多油脂,如生产油品如为芝麻油、花生油等芝麻或坚果类制品,应留意「食品过敏原标示规定」规定,确实于产品外包装明确标示过敏原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