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顾家与幼子辞工作 请领家用被狂酸!她忍32年断婚成功
妇人不满她为顾家与幼子辞去工作,请领家用还被狂酸,她决定斩断32年婚姻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女子小萱(化名)在1992年7月与男子阿国(化名)结婚,婚后有2名子女,小萱为照顾家庭及幼子而辞去工作,但阿国却处处苛扣家用,每月请领家用时,让她受尽冷嘲热讽,为维持生计,她只好去打零工,阿国却呛:「妳想怎么样都可以,搬出也无妨」,小萱搬回娘家后自此分居,小萱不满双方已无夫妻之实,愤而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小萱指控,2006年起,阿国就性格大变,动辄为细故就起争执,还对子女恣意谩骂;2010年9月19日,阿国为琐了事就动手推打孩子,她出面阻止,反遭猛甩巴掌,她为避免家丑外扬,不愿提起保护令或伤害告诉,但双方感情渐生嫌隙。
小萱指出,阿国在2014年间自行搬离主卧室,双方已经分房多年,这段期间全无一般夫妻间关怀及互动,也无正常的性生活频率,她曾担忧阿国是因生理状况而「无法人道」,想为阿国安排就医治疗,却遭到拒绝。
小萱表示,当年因为不堪阿国长期出言讥讽,在沟通无效后,她被迫返回娘家居住,双方分居至今,她虽不定时返家与子女共餐维系感情,与阿国间相处状况仍非和谐,且分居期间,她多次住院,均未见阿国主动关心慰问或是想挽回婚姻,仅传讯息表达希望她返家团聚。
阿国在双方分居后,曾多次对子女提及要离婚,她曾拟定离婚协议书请阿国签名,并提议共同办理离婚登记,也获得阿国的同意,但阿国因财产分配问题反悔,拒绝签署离婚协议书。
法官日前依法宣判,准予2人离婚,且依据双方婚后剩余财产计算,阿国应给付小萱新台币218万6010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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