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行驶人行道遭警拍照举发 为这原因法官撤罚

马姓男子开车到九份旅游,因行驶在标线型人行道上,遭员警拍照举发,台北地院认为举发程序有瑕疵,判决撤罚。(示意图/翻摄Google地图)

马姓男子周末开车到九份旅游,因行驶在标线型人行道上,遭员警拍照举发,事后收到600元、记违规点数1点的罚单。马男不服提告,台北地院行政诉讼庭认为,员警发现违规,应该拦停制单举发,而非直接拍照,举发程序有瑕疵,故判决撤罚,可上诉。

马男今年2月20日周六下午开车到九份,因行驶在标线型人行道上,被员警拍照举发违停,他收到600元、记点1点的罚单后提告,主张他刚从民营收费停车场离开,出口出来就是人行道,没想到竟被开罚,警察如果认为他违规,应先劝导矫正,而不是直接拍照举发,请求撤罚。

交裁所抗辩,马男行驶在标线型人行道上,已影响交通秩序,员警客观上考量九份老街假日人车拥挤,且汽车路路幅狭窄,恐影响后方车流,无法当场拦停,才会以拍照方式告发。

法官指出,员警或依法执行交通稽查任务的人员,若发现驾驶违规,除非是道交条例明文规定不能或不宜拦截制单举发的情形,原则上应拦截制单举发,此做法除可直接告明违规事项,也让驾驶当场陈述意见的机会,稽查人员若有误判,可即时获得补救。

法官勘验采证照片,发现马男违规地点是双向道,当时只有1台车通行,两侧行人穿越道只有数名行人徒步,并无人车壅塞情形,且马男才刚从停车场驶出,速度不快,员警只要持指挥棒或吹哨示警,即可拦停,难认有不能或不宜拦截制单举发情形,遂认定举发方式有程序瑕疵,判决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