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國彥/土壤功能多 非專為碳權而設

自然碳汇包括了森林、草原、土壤,甚至是海洋及沿海生长的红树林、盐沼等,因为可吸收储存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在碳权时代备受瞩目。记者陈易辰/摄影

魏国彦

「树木墓库」当然不可取,因为太人工化了,为了达到二○五○年碳净零的目标,农业部门要扶持奖励的是「自然碳汇」,而非「人为碳储」。依此类推,农业部门为了增加碳储量而强推一些政策是否合理?是否顾及永续发展十六项目标(例如消除贫穷、终止饥饿)的均衡性呢?举例而言,印尼政府在国际机构的鼓励之下关闭若干鱼塭,改种红树林,成为换取海洋「蓝碳」的样板;其中的计算是否合理、全面、公平?值得在方法学上小心验证,以及伦理学上进一步斟酌。

其实,面对气候危机和环境破坏,科学和哲学都经常面临如何得出最适公共政策的问题。二十多年前,生质能曾一度成为达成「碳中和」的新能源解方,导致马来西亚、婆罗洲等热带地区将大片热带雨林砍除,改种单一物种—棕榈,生产的棕榈油出口到开发中国家混合柴油使用,行驶公车,同时得到「碳中和」与「无硫污染」的好处。大力发展生质能源造成粮食与能源争地,全球粮食生产锐减、粮价上扬;已开发国家取得「碳中和」的美名,代价是开发中国家生态多样性遭彻底摧毁,更多人陷于饥馑。

又例如,「碳排抵换」一度成为欧洲国家的政策,跨国企业远赴中南美洲砍除森林,改造野地,种植生长迅速的尤加利树,取得碳权,并定期砍伐,制成焦炭出口供做炼钢厂燃料,在炼钢过程中达到碳中和,一举两得,吃亏的却是当地的原住民;因生态被破坏,土壤含水力下降,食物消失,原住民的生活与生计都一去无存。桑榆之失,虽收之东隅,但可能得不偿失。

回看台湾,农业部二月底宣布四大政策,力求在二○四○年前就要达成农业净零。台湾地狭人稠,土地资源珍稀,八年来大力发展太阳光能发电,从荒地开始逐渐侵入农地与水塘,大地生态丕变。随着「二○四○农业净零」上路,大撒币加大内宣,继小农种电之后,小农又要开始种碳了。问题是,所增加的碳储量是昙花一现的暂时储存?还是持久性碳汇(durable carbon sink)?土地碳汇的驻留期(residence time)是多少年呢?

与此同时,环境部正在研议碳费,环团建议每公吨五百元起跳,审议委员认为要以科学为本(SBTI)议订;这是对的,碳价太低没有鼓励效应,太高会引发投机或偏激行为。爱之适足以害之,切记土壤功能多多,非专为碳权而设。(作者为行政院前环保署署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