暐瀚观点/捕蜂抓蛇,做功德
▲赖清德日前要求消防员需负起地方「捕蜂捉蛇」的工作,还说那是「做功德」, 引发消防员集结将诉求贴于行政院栅门上以示抗议。(图/黄暐瀚提供)
那天早上,行政院门口来了一堆消防员,外面的拚了命的往里挤,里面的死命往外推。警消原本一家,此刻却挤成了一团,看了难免心酸。
前行政院长林全早就拍板的「捕蜂抓蛇回归农政单位」政策,怎料赖揆大翻盘?已经编好的预算,这下内政部与农委会只好改口说要「再沟通看看」。
究竟这个在台湾执行超过50年的「捕蜂抓蛇」任务,到底是不是消防队员应该做的事情呢?
2011年10月29日,台东知本消防分队小队长李光先,接到民众报案有虎头蜂窝,他便义无反顾前去摘窝。不料李光先防护衣都还没穿好,蜂群突然猛烈攻击,由于李光先是先天性过敏体质,蜂毒反应比常人更加剧烈,当场休克昏迷。最后在医院加护病房抢救三周无效,不幸去世。事后,家属申请「因公殉职」最高抚恤,却遭到铨叙部的否决。理由是李光先「因公死亡」的状况,并未达到「冒险犯难」的程度,所以无法以最高规格的抚恤待之。
这件事情,成为台湾广大消防员讨论「捕蜂抓蛇」事件时,常常拿出来讨论的先例。因为不是「本业」,所以无法认定为「殉职」,不能以最高规格抚恤之。那这样的「捕蜂抓蛇」,谁还愿意干?当然不干。
然而,在《公务人员抚恤法》中,并没有「因公殉职」这样的用语,只有「因公死亡」与「非因公死亡」(意外或生病)。其中「因公死亡」的程度分成6种,抚恤内容,各有高低。
第五条:因公死亡人员,有冒险犯难或战地殉职情事者,加给50%。
死者加发50趴(%),遗族多发20年,想达到这样的最高抚恤,前提必须是「冒险犯难」。那什么才叫冒险犯难呢?根据铨叙部的解释,所谓冒险犯难是指:「必须在一个高度致命性的事故或灾难现场做好防护措施后,明知危险仍奋不顾身执行抢救任务」。
说到这里,大家应该也差不多理解了。那位台东的消防小队长李光先之所以无法给予「最高抚恤」,并不是因为「抓蜂不是本业」,也不是「抓蜂不算公务」,而是因为抓蜂死亡不算「冒险犯难」,与是否本业、是否公务无直接相关。
▲基层消防员要求政府将捕蜂捉蛇业务回归农政专业 ,过程中还与维安警力发生推挤。(图/黄暐瀚提供)
事实上在过去几十年来,达到「冒险犯难」抚恤标准的殉职公务员,只有十多人。连当年驾驶太鲁阁号,一路鸣笛警示救下300人的殉职司机蔡崇辉,一开始都无法得到「冒险犯难」的标准认定(事后民意沸腾,再议翻盘),消防队员要以此来强调「抓蜂死亡无法抚恤」,显然是误解了。
改口说要消防员帮忙捕蜂抓蛇,还说这是做功德,结果被全国警消骂到臭头的行政院长赖清德,周二上午在立院,第三次,做了很恳切的说明:
「政府是因为人民而存在的,有人民才会有政府,在考量一个工作执行的时候,不是说有人做就好,不去管做得好不好。我们希望能够给国人最好的服务,所以如果说交给农委会来执行,他的人员更缺乏,他必然要委外,钱还不是问题,机动性会不足。委外公司多半设在市区,当郊区有及时需求的时候会无法处理。」
赖揆更进一步解释,台南曾经发生地震,每年也都会有台风,这些救灾工作,论工作范围是属于消防局的工作。但国军也出动帮忙,国军也没有说我的任务是要打仗的,我不要帮忙救灾。
赖揆认为,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解决人民的问题,既然消防单位比起农政单位更有「人力」,也更有「能力」可以处理蜂蛇,那么理当由消防单位来抓。至于预算与训练和抚恤的问题,三者当然必须同时到位。针对在校生,增加捕蜂抓蛇训练;已入业界者,给予在职训练与出勤加给;因公受伤殉职者,皆以公务抚恤,不致吃亏。
事实上,这个前院长早已拍板定案的「新政」,赖揆实在没有必要冒着全国警消大反弹的风险,去公开表示反对。然而,身为国家最高的行政首长,赖揆摸着良心,说了他该说的话。
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帮人民解决问题。
家有蜂蛇,是人民之苦;捕蜂抓蛇,能解人民之痛。如果一遇压力就退缩,一见抗议就委外,那警察、军队是不是也干脆一并委外,从此不麻烦,再也不用得罪人?
平心静气,再想一想。如果捕蜂抓蛇,真是人民希望政府能做的事情,那现在政府单位上上下下,「有能力做」而且「有人力做」的单位,到底是农业局,还是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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