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難成案?施暴無持續 就不被認定霸凌

师对生霸凌案成案率仅5.39%,不少案件经校事会议分案后,被认定为不当管教,未启动霸凌程序。示意图/本报系资料照片

专家探究师对生霸凌案成案率仅百分之五点三九的原因,发现不少案件经校事会议分案后,被认定为不当管教,未启动霸凌程序,丰原高中一案即是如此;专家更指出,有教师骂打小孩,弹额头、责骂、罚屁股写字,虽对孩子造成敌意环境,但因每一种行为无「持续」,就不被认定为霸凌,因此急需透过修法补破网。

台湾青年民主协会理事长张育萌提到,霸凌定义要求行为有「持续性」,但在教学现场,不仅师对生霸凌,就连生对生霸凌案,都常被当作「一次性」的暴力冲突事件。

张育萌举例,北部曾发生高中的学生,轮流对同学施暴,每次都欺负不同人,是一对多的长期霸凌,却被校方认定不符持续要件;另若出现网路公审文,也常被当作一次性言词、打闹,若有不同学生连日转载,每次转发都只可能被视为一次性事件,对受害者却是持续性的伤害。

人本教育基金会执行长冯乔兰曾看过一份师对生霸凌调查报告,尽管教师骂打小孩,例如一次性弹额头、责骂、罚屁股写字,明显已对孩子造成敌意环境,但是,每一种行为因无「持续」,最终不认定为霸凌。她认为,最重要的关键,是把师对生霸凌与生对生霸凌调查分轨。

未来师对生霸凌、不当管教,将直接在校事会议调查。一名与会人员透露,为解决生对生霸凌成案困境,研商会议原打算纳入「准霸凌」条款,但怕学校混淆而作罢;为求谨慎,若情节轻微或事实单纯者,会先由校园霸凌防制小组下,设三人审查小组派员调解及调查,避免持续性的欺凌被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