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江苏法院家事审判多元共治
在第114个三八国际妇女节到来之际,3月7日下午,省法院联合省妇联召开江苏家事审判工作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向记者介绍,2021年至2023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家事案件在民事案件中的占比呈小幅下降趋势。从案由来看,离婚、抚养、继承等传统家事案件仍占97%以上的较高比例,其中,离婚纠纷为家事案件的“主力军”,占比达74%-76%。
近年来,家事案件数量始终高位运行,平均每年均在11万件左右,在同期民事案件总量中保持10%以上的占比,2023年反弹明显,增幅较2022年达18.46%。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反映到家事审判领域,突出表现为个体权利意识觉醒与婚姻家庭利他性的冲突,经济理性与家庭伦理性的冲突,家事纠纷的人身性、私密性和家庭财产形态、范围的多样化,导致出现大量新类型案件,如“假离婚”、情债、代孕、共同遗嘱、遗产管理纠纷等。
家事纠纷“燃点”多、“沸点”低,当事人容易出现过激行为,案件信访压力较之于其他民事案件更为凸显。家事审判除了追求实体正义、高效便捷之外,还需要体现人性与温情。因此,调解成为审理家事案件的首选方式,全省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的柔性司法理念,大力强化诉讼调解工作,通过和谐司法化解大量矛盾纠纷。2021年至2023年,全省法院一审家事案件调撤数分别为76871件、70476件、85698件,调撤率分别为65.66%、65.12%、69.09%,整体呈上升趋势。三年平均调撤率为66.62%,高出同期一审民事案件平均调撤率近20个百分点。
李玉生表示,全省法院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如盐城中院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纳入法院整体工作规划,畅通妇女儿童司法救济渠道。全省法院强化与妇联、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单位的沟通协作,打出维权“组合拳”;南京秦淮法院联合检察、公安等9家单位成立“家事诉讼危机干预中心”,推出司法、行政、社会“三位一体”的家庭暴力多元防范机制。
发布会上,省妇联副主席康莉指出,加强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妥善处理各类家事纠纷,促进家庭和睦,是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2016年以来,省法院每年联合省妇联发布家事审判、妇女权益保障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了保障妇女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江南时报记者 钱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