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幼儿园运作品质 第3期「幼儿园基础评鉴」将启动

幼儿遭体罚等不当对待情形近来时常发生,教育部表示,国教署将于8月1日将展开第3期幼儿园基础评鉴。(李侑珊摄)

幼儿遭体罚等不当对待情形近来时常发生,国教署表示,8月1日将展开第3期幼儿园基础评鉴,作法将增列项目包括幼儿园若有知悉违法对待幼儿事件,例如家暴、性侵害、体罚、霸凌、不当管教等,应进行责任通报作业及落实处理流程。

国教署提到,为引导幼儿园持续符合幼儿园营运相关法令规定,保障教职员工权益,国教署于101年5月4日订定发布〈幼儿园评鉴办法〉,规范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定期办理「幼儿园基础评鉴」。幼儿园基础评鉴由地方政府以5年为一周期规划办理,并于102学年度开始进行第1周期评鉴,目的为确保幼儿园符合法令面的基本品质,并引导幼儿园建立园务运作基本制度。第3周期评鉴预计112年8月1日开始。

国教署指出,为使地方政府办理基础评鉴有所依循,教育部已于111年12月29日公告「112学年至116学年幼儿园基础评鉴指标」,其中针对「设立与营运」、「总务与财务管理」、「教保活动课程」、「人事管理」、「餐饮与卫生管理」及「安全管理」等6大类别进行检核;另为让直辖市及县市教育局处所聘基础评鉴委员判准一致,以建立幼儿园基础评鉴的公正性,国教署已办理两场「112学年至116学年幼儿园基础评鉴指标说明会」。

国教署说明,本次指标衡酌前一周期执行现况,朝明确检核范围及降低执行争议的方向修正。其中在设立与营运指标项目部分,增列园长与代理教保服务人员皆应公开资格证书资讯,以确保幼儿园所聘教保服务人员资格具合法性;此外,也就安全管理指标,增列检核设有固定式游戏设施的幼儿园,每月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及每三年需委托专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工作,以保障幼儿使用游具的安全;另于紧急事件处理机制部分,配合幼儿教育及照顾法及教保服务人员条例修正条文于112年3月1日生效,增列幼儿园若有知悉违法对待幼儿事件,例如:受家庭暴力、性侵害、体罚、霸凌、不当管教或其他对幼儿之身心暴力或不当对待之行为等,皆应进行责任通报作业及落实处理流程,以防制幼儿遭受不当对待等行为伤害,守护幼儿人身安全。

国教署强调,第1周期(102-106学年)基础评鉴,全国6756间幼儿园皆已完成受评,第2周期(107-111学年)基础评鉴目前办理中,预计自112学年度起即进入第3周期评鉴,持续辅导幼儿园营运符合相关法令规定,让直辖市及县市教育局处并得透过基础评鉴辅导,提供幼儿园改进建议。国教署也将持续督导地方政府完善幼儿园相关业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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