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国会批准USMCA 美拟缩短生物制剂专利保护期

《华尔街日报》引述内情人士透露,川普内阁渴望国会能批准USMCA,正考虑放宽标准。

许多民主党议员呼吁美国政府,缩短USMCA中对生物制剂的专利保护期。该协定保障生物制剂10年的专利权,而美国现行法令的保护期为12年。民主党和其他人士希望生物制剂的专利保护期能缩短。

主管北美事务的墨西哥外交次长希德(Jesus Seade),被问到缩短生物制剂专利保护期时表示,此事还有调整空间,我们拭目以待。

美国、墨西哥和加拿大在一年前签定USMCA,新的三方协定目的在取代1994年生效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但USMCA仍需得到美国参众两院批准,以及墨西哥和加拿大国会通过。USMCA如有任何更动需取得墨西哥和加拿大同意。

由于众院民主党团仍希望修改部分协定内容,至今仍暂缓批准USMCA。民主党议员认为新协定对于防止工作机会流失至海外的保护不足,特别是工作移转至墨西哥。

许多民主党议员批评规定独厚大型制药公司,例如生物制剂的独家上市期。大型药厂希望尽可能取得最长药品保护期,市场便不会很快出现生物相似药品(biosimilars),侵蚀原厂药的利润。

学名药厂和其他人士则批评,智财权政策应该由国内法决定,而非透过国际协议。学名药和生物相似药品制造商表示,现行对生物制剂专利保护期间太长。美国药品研究及制造商协会(PhrMA)解释,较长的保护期能协助支应制药厂的创新开支,回收庞大药品研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