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獲權限「無法解釋」…海巡署說明陸船翻覆2死案 傳發言權遭海委會接管
海巡署今天为2罹难大陆渔民办头七法会,金门县佛教会也号召不少莲友志工到场助念诵经。记者蔡家蓁/摄影
海巡署船艇取缔大陆籍越界快艇,造成快艇翻覆两人死亡,执法案件升级为影响两岸关系的重大事件,由于外界希望详细了解案发经过,但海洋委员会接管海巡署的发言权限,连海巡署发出的说明稿,一字一句都不能擅自解释,需经过海委会同意才能授权发言,陆船翻覆已变成政治事件。
海委会今天说明执法过程没有能搜证录影原因,指出海巡署CP-1051艇,没有配备全船监视系统,执勤时需要同仁以各级舰船艇配备的手持式摄影器材进行搜证,搜证器材放在驾舱,遇到有将登船检查或突发状况时,由负责同仁运用搜证。
海巡署说,当天执法过程,船上四名同仁,两名预备登检、一名操船,另一名负责瞭望警戒及搜证,但因为陆船蛇行拒检逃逸,在CP-1051艇艏迂回航行,高速追逐状况下,船身多次接触,海巡船身也受海浪影响剧烈晃动,同仁在高度专注维持平衡及准备强靠登检状况下,负责搜证同仁没有办法拿搜证器材搜证。
不过外界对于「高速追逐状况下,船身多次接触」这两句话,希望海巡署能多加解释,但海巡署以未获权限为由,表示无法解释;海巡署自己发出的说明稿,却连一句话的解释都无法做到,据悉是因为所有的发言及解释权,都已被海委会接管,任何发言都需要经过同意,才能一字不差对外发表。
根据海巡署实际执勤人士的经验,海巡船艇要登船搜检,若对方逃逸,我方展开追逐,因为要靠近对方船只,在双方高速追逐下,碰撞势不可免,这种情况在执法过程相当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