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绩效伪造笔录 瑞芳3警遭诉

有3名曾任职于新北市瑞芳警分局的警员,为了绩效竟假造笔录骗取搜索票,基隆地检署2日侦查终结,将3人以涉犯《刑法》伪造署押、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等罪起诉。(张志康摄)

去年有3名曾在新北市瑞芳警分局任职的警员,为了绩效伪造检举笔录11次,向基隆地检署及地方法院声请搜索票,遭新北市调查处及基隆地检署调查侦办。基检2日侦结,以3名员警涉犯《刑法》伪造署押、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等罪起诉。

新北市调查处去年接获检举,指时任新北市瑞芳警分局的张姓、许姓及陈姓警员,在2017年到2018年期间,为了绩效,便伪造民众检举笔录、指认表,甚至伪造民众签名及指印,据此向基隆地检署及地院声请搜索票。

新北调查处在接获检举后,报请基隆地检署指挥侦办,在调查过程中,检察官找来检举民众,确认民众并没有制作过相关的笔录,检调进一步调出3名警员经手的案件,才发现竟在短短的1年多期间,3人以相同方式骗取搜索票达11次,除3次因为证据不足遭地院驳回,其余8次都取得地院核发搜索票。

据了解,这3名警员在案发前后,均已调离瑞芳警分局,基隆地检署检察官认为,张姓、许姓、陈姓等3名警员涉犯《刑法》伪造署押、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等罪提起公诉,并认为3人担任警职,本应恪遵法律,做为守法之表率,却为了追求绩效触犯法网,影响警纪形象。

检察官考量3名警员的行为,并不是为谋个人私利,最终目的仍在于追缉犯罪、维持社会治安。另一方面,3名警员也在侦查中坦承错误、深表悔悟,相信应该没有再犯之虞,希望法院能够审酌量处适当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