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晶瓷隆鼻不慎 病患险失明 整形名医被诉
北检。(陈志贤摄)
郭姓整形名医3年前帮庄姓女子进行微晶瓷隆鼻手术时,明知微晶瓷只能注射到皮下组织,却不慎打进血管里,女子被打2针,感到视力模糊、无法对焦,且晕眩恶心,被送医急救救回视力,台北地检署依业务过失伤害罪起诉郭男。
庄女控称,她2017年花10万元在北市东区某整形诊所接受玻尿酸、肉毒杆菌等手术后,由郭姓医师进行微晶瓷隆鼻手术。但她打了2针微晶瓷后,感到晕眩,视力模糊,无法对焦,诊所赶紧安排她转院急诊,发现是微晶瓷打进微血管内塞住,压迫到视神经,严重可能导致失明。
庄女急救救回视力后,再花10万元修复了因血管阻塞而坏死的皮肤,再控告郭医和诊所店长、护士3人业务过失伤害罪,由于双方未能达成和解不成,检方认为郭明知微晶瓷只能打到到皮下组织,却不慎打入血管,涉有过失,依法起诉,另店长和护士2人则获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