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录取台大医学系 他怪在校生重考害「落榜」判决结果出炉

台大校门口(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李姓高中生通过台湾大学医学系第1阶段筛选,参加第2阶段指定科目甄试后被不录取,他提行政诉讼主张,苏姓台大医学系就读学生也参加考试,却未排除该生或增额录取害他无法录取,请求法院判令撤销苏的报考及录取资料,改录取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定,李是因总分未达最低录取标准未录取,判决驳回其诉讼。

李参加台大医学系的学士班申请入学招生考试成绩单,成绩为「审查资料79.83分,口试79.09分,生物58分,化学85分,生物实作60分,化学实作86分」,总分75.97分,未达最低录取标准76.02分,学校处分结果为不录取。

李提行政诉主张,该次考生中有苏姓考生是台大医学系在籍就读学生,却未揭露其在籍就读学生之身分,报名参加考试,如未排除该生或增额录取,将导致其他原本可获录取之考生就读机会受到排挤。

李说,后来台大医学系电询该生,经表示不会向大学甄选入学委员会登记就读志愿序,且另有1名繁星计划学生亦获录取,该2人不会就读被告医学系,将有2名缺额,却未为任何处理,亦未增列备取名额,致他未获录取。

李请求法院,判令台大核定备取生人数、重新核定2022学年度学士班申请入学医学系正取最低之录取分数、撤销苏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并将序位在后者依序递补为正取,他应为录取之处分。北高行认定他的请求无法律上理由,判决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