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求绩效!桃园员警竟共同栽枪、纵放毒鸳鸯 判刑定谳

桃园员警集体纵放、栽枪,遭判刑定谳。(图/pixabay)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前桃园县警局平镇所长吴彦霖,2012年因春安工作绩效压力纵容巡佐丁政豪等员警,违法搜索并与毒鸳鸯「交换条件」栽枪。一审将吴彦霖等人分别判刑5年半到6年半不等刑期,二审减轻为5年4月到6年3月不等刑期。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1日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2012年1月18日、19日春安工作期间,桃园县警局平镇分局的员警丁政豪、李永龙林照雄陈威等人,因绩效不好,竟动起了歪脑筋。4人于未立案情形下迳自前往非辖内刘姓嫌犯住处违法搜索,查扣安毒。所长吴彦霖知情后,竟纵容员警私下刘男「交换条件」,要求交枪交人,以换取不侦办毒品案,好让警方取得查缉枪枝的绩效。刘男答应后,员警将毒品还给刘男,警方也在叶姓男子处搜索取得枪枝。

叶男遭诬陷后,被依照枪砲罪嫌起诉,但叶男不断向法官称自己被陷害,检方察觉有异而分案侦办,最后在刘男因贩毒罪的电话监听档,听见刘男交代友人「你放哪里要跟我说」,对方回「我会和你说啊」,成为栽枪铁证。检方在2014年间逮捕吴彦霖等4人,另名员警陈威逃亡遭通缉,之后检方对吴彦霖等4人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将4人分别重判5年半到6年半不等刑期。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仍认定4人分别犯下「违法搜索」、「纵放人犯」、「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分别改判,其中吴彦霖维持一审的6年,丁政豪、李永龙均改判6年3月,林照雄改判5年4月。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1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