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周董气噗噗?与孩子谈谈网路拍照尺度!
日前艺人周杰伦(周董)到台中餐厅消费,该餐厅的服务生当下没认出他,事后被提醒「刚那位好像是周董」才恍然大悟,她后悔没跟天王讨合照、索签名,便向老板要求翻拍监视器画面留念,却又年轻莽撞,立马将周董消费的实况,张贴到社群媒体炫耀,这下可惹火了周杰伦,他罕见未经公关发言人,直接在Instagram开谯。
很多人说,不知道周杰伦出道那么久了,为什么要对这种粉丝太兴奋的「小事」发怒,甚至揶揄「难道被路人偷拍,也要发那么大的火吗?真是小气!」其实,公众人物之所以为公众人物,他们靠曝光赚钱,早就牺牲大部分的个人隐私了,但今天他是去餐厅消费,在未被询问且完全放松的情况下,被平常拿来做冲突搜证的「监视器」拍到,还直接贴在网路上,这难道不像在通缉他吗?
众所皆知,由妈妈独自抚养长大的周杰伦,在成名之初,就对家人极其保护,尤其他当爸爸以后,更是坚持不让女儿小周周跟儿子Romeo在媒体前曝光,除了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以外,也想留给小孩一个没有镁光灯打扰的成长空间,今天他是自己去这家餐厅消费,如果带上小孩呢?那不是被迫公布孩子的样貌?所以他不论修养多好,都必须杀鸡儆猴。
虽然很多人不知道,但网路世界是有法律在规范的,只是对方有无追究而已!
现在网路媒体发达,年轻人为了在社群媒体上炫耀竞逐,真的很少考量到自己与他人的隐私问题,一个不爽、一个太兴奋就放上网了,如果是粉丝侧拍还情有可原,但像餐厅这种营业场合,设置监视器是做为调解争议用,将画面直接曝光,真的缺乏思考,很像这位客人犯了什么罪那样。
1、不管是被拍,还是拍别人,要记得先征得同意才能放上网或传给他人。
拿我们写文的人来说,常常需要一些情境配图,我大部分选择在「公共场合」拍摄,否则容易触法,其实只要不具针对性,并且避开明显可以辨识身分的脸部五官,多数的人都不会加以阻止及追究,但拍到小孩子就不一样了,所以会用马赛克后制挡脸,避免触法危机。
然而,避免后续问题,除非是对方已经触法,或是可受公评的私德争议(像是任由孩子破坏公物啊),我都会直接询问可否拍摄、可否放上网?
可是,公众人物不在此限!名人就是靠着公开表演来取得收入,所以当公众人物出现在公开场合,被粉丝、路人善意拍摄,这是不构成违法的!但如果是「非公开场所」那就争议很大了,像这次被公布在餐厅用餐的监视器画面,周杰伦当然可以提告。
不过,宪法赋予每个人民提出告诉的自由,却不等于提告的那方一定胜诉,告不告得成,还是得由法官与检察官判断喔!
2、无论传给谁、传到哪里,放上网就要有被扩散的觉悟。
网路是双面刃,它带给我们便利,却也造成很多祸事,我们常常贪快,而轻忽了网路无远弗届的力量,小至公开场合拍摄照片,大至被朋友怂恿拍摄私密照,现在APP又有资安危机,就算只传给一位朋友,也有那个APP的后台留存资料。
所以我们得叮咛小孩,这一按下Enter,就是停留在网路数年,甚至一辈子存在别人的D槽,绝对不会只有对方或限定的好友看到,一定从小教育孩子,饭可以多吃,上网不能多传,想个3分钟,再决定要不要传上网吧。
周杰伦的团队,在演艺圈中算是非常强势的!说个题外话,我曾经很喜欢刚出道的周杰伦,不过在当唱片线记者的时候,因为部门有一位同姓且名字跟我一样中性的新同事来抢线,她发了一篇有关周董的报导却没有查证,导致唱片公司女公关认错人,打来劈头「欸!我问妳!杰伦有这样说吗?妳怎么乱写?」狂骂一顿。
就算解释不是我发的,公关仍说:「我不管,这是你们的事!」啊新来的到处抢线,骗各地窗口说我离职,这已经很烦了,她做的事骂我干嘛?从此,虽然还是觉得周杰伦好厉害,但我个人难免还是有点疙瘩在…(汗)不过监视器这件事,他和其团队的强硬态度,我认为很合理!
然而,这间餐厅不只对周董的事情欠思考,他们在google评论中,也对客人语带轻浮,所以周的团队强势追究,对店家跟员工来说,都是很好的机会教育,也让我们反思在人手一机的时代,隐私的范围是否得重新定义?更重要的是,看完这篇报导,我们要与孩子分享如何保护自己以外,也要尊重其他人的肖像权与休息时间。
★ 我是不婚妈妈「焦糖绿玫瑰」,唱片线记者出身,现职网路专栏作家。从小在传统菁英教育之下成长,心思细腻敏感的我,如何边工作、边教养那精力旺盛的牡羊女儿DAHLIA呢?期待与您分享我的坚持:「焦糖绿玫瑰caramelgreen」粉丝团、「焦糖绿玫瑰caramelgreen」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