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随性侵6岁女童!台中游览车司机认「做了不好的事」 法官重判7年8月
▲台中6岁女童遭到游览车司机尾随性侵。(图/记者白珈阳翻摄)
台中市太平区4月发生一起女童性侵案,55岁的陈姓游览车司机因载着香客参加庙会活动,因此暂时停靠在当地休憩,不料陈嫌发现公园内有名6岁女童独自玩耍,竟心生歹念尾随性侵。警方获报后根据特征在短短1小时内就逮捕陈嫌,陈当下也承认「确实做了不好的事情」,全案火速侦结。台中地院审酌,认为陈嫌恶性重大,且犯后至今未与家属达成和解,因此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嫌,判其有期徒刑7年8月,全案可上诉。
警方调查,已婚、育有2个孩子的陈嫌是游览车司机,4月7日晚间载着香客参加庙会活动,因此将车停靠在太平区小憩。当天晚间7时许,陈嫌见到公园内有名6岁女童独自玩耍,心生歹念一路尾随女童,并趁四下无人之际强抱往暗巷处性侵得逞。
事后女童返家,向就读国中的哥哥哭诉「那里痛痛」;哥哥得知后连忙向当地里长求助,并报警逮人。警方获报后掌握陈嫌特征,并于案发后短短1小时就逮到人。陈嫌落网后坦承犯行,承认自己确实「做了不好的事情」,事后也感到相当后悔。
台中地院合议庭审理,认为陈嫌明知女童年幼,但为了满足一己私欲,竟强行侵犯女童,导致被害人心理产生阴影,更严重影响社会治安,恶性重大,且考量陈嫌犯后至今未与家属达成和解、或赔偿,因此依加重强制性交罪嫌重判陈嫌7年8月,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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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获报后掌握嫌犯特征,于案发后1小时火速逮人。(图/记者白珈阳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