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特稿·社会与生活】谷歌与“元”等公司或因致青少年社媒成瘾赔偿

【新华社微特稿】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家联邦地区法院24日驳回美国“元”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请求,裁定多家互联网巨头需就其社交媒体平台涉嫌致人成瘾、助长青少年精神健康危机应诉。

彭博新闻社分析,这意味着“元”和谷歌等公司要面对150多起诉讼的赔偿请求。

奥克兰联邦地区法院法官伊冯娜·冈萨雷斯·罗杰斯24日同时限制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范围,理由是“元”公司等互联网企业受美国《通讯传播正当行为法》保护,可在特定领域相应免责。

彭博社解读,这意味着这几家企业可能“躲过”其他600多起诉讼。

据美国法院新闻服务网报道,罗杰斯正在并案审理多个学区、地方政府和州总检察长代表不同地区数以百计儿童和青少年提起的诉讼。原告指认谷歌、“元”等被告企业精心设计其社交媒体平台,通过“点赞”等功能和算法使青少年上瘾,其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伤害社会。

罗杰斯说,原告方的核心观点成立,即被告企业“故意促使用户难以自拔地使用”社交媒体平台,这样做可能迫使学区动用资源应对学生精神健康危机。

谷歌和“元”公司24日分别发表声明,否认存在过错,反对罗杰斯这一裁决,强调已采取措施保护年轻用户安全。原告方两名领衔律师则说,学生因社交媒体平台的“成瘾性设计”而受到影响,连带学校受到影响,后者本身预算有限,要帮助学生渡过危机,势必分散其对教育主业投入的资源。

按彭博社说法,上述互联网巨头同时面对数以百计个人社交媒体成瘾的侵权诉讼,但学区诉讼因牵涉“制度性成本”,可能引发的赔偿金额较高。(完)(海洋)